通知公告
关于集中补办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7-04-30 10: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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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统一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已于2006年底结束,但逾期尚有一部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办理换发新证手续。考虑到部分逾期未办理换发新证人员的实际情况,决定于2007年6月11-15日在全市对已按规定完成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并同时完成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集中补办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持有有效期到2004年6月底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其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自行失效,因此对上述人员原则上不再办理换发新证。但对在2006年12月底前已按规? 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同时已完成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人员,由于特殊原因未按时换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换发新证。

二、由于2007年开始不再使用继续教育培训手册,对上述人员参加2007年度继续教育的(包括抵补上年度继续教育的),应事先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参加继续教育预约登记手续,然后到规定的培训学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2006年及以前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的,视同完成48小时的继续教育;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任一科目的,每个科目视同完成24小时的继续教育。

2006年及以前取得会计类专业中专学历的,视同完成24小时的继续教育;取得会计类专业大专学历的,视同完成48小时的继续教育;取得会计类专业本科学历的,视同完成72小时的继续教育。2007年度取得会计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视同完成24小时的继续教育。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或取得会计类专业学历的,只能抵补考试通过或取得学历当年和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时间。

四、本次补办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手续要求,按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甬财政会〔2005〕974号)规定的手续要求办理。(详见本网站“会计资讯”)


附件:

宁波市及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换证机构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换证机构名称

具 体 换 证 地 址

联系电话

慈溪市

孙塘北路北二环线岔口慈溪市政府联合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63026425、63837103

余姚市

舜水南路119号余姚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62727845、62715048

奉化市

南山路81号交通银行二楼奉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88587165

88591297、88522372

宁海县

桃源中路138号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65206696、65206688

象山县

丹峰西路163号象山便民服务中心

65733533

鄞州区

鄞县大道前河南路16号

28866003

28866603、28866604

北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江路1166号B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9号财政窗口

86783531、86780678

镇海区

城河西路173号(区会计核算中心内)会计办证窗口

86251333、86274015

海曙区

海曙广济街8号

87302381

江东区

江东贤良巷26号财政局2楼

江东铸坊街68号江东成人学校1楼

87331936

87701731

江北区

江北白沙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87667063

保税区

北仑新矸保税区大厦1605室

86820040

大榭开发区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2楼财政局综合处

86763615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钱湖南路228号东钱湖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88366940、88366228

科技园区

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一楼财政窗口

87901893、87901625

宁波市本级

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西大厅一楼

8718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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