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财税信息
浙江省开始实施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字体:[ ]日期:2009-07-01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宁波财税网
保护视力色: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有关文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是在实施《会计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激励高级会计师在经济和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而设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为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目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市财政部门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高级会计师积极参与,争取率先成为我省具有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才。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邮编:315010 管理员信箱
浙ICP 备06006650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