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8-04 15: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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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政发〔2015〕907号)

局机关各处室,电子财税管理中心:

现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操作流程(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处室。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操作流程(试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宁波市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市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流程。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受理。由市发改委或项目实施机构(是指具体项目执行单位和主管部门,下同)提出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其中,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附件1);存量项目应提供存量公共资产的历史资料、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附件1),并组织开展评估论证。对评估通过后的项目相关资料由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

(二)项目论证。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分管业务处室和PPP管理中心,共同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视工作需要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工作。在PPP管理中心实质性运转之前,由各分管业务处室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附件2),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责任,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进行测算,并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预算安排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附件3);在PPP管理中心实质性运转之后,各分管业务处室主要负责把握项目全面情况、协调中长期财政规划和预算资金安排等,由PPP管理中心主要承担评价和论证工作。对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提交给预算局、基建处和债务办,经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将财政补贴等支出分类纳入政府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安排。

(三)项目储备。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由PPP管理中心建立项目储备库,进入项目准备。

二、项目准备

项目实施机构的初步实施方案,通过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后,将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递交给PPP管理中心进行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开展财政支出能力评估以及行业和领域均衡性评估,经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并报经PPP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审定的,由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市PPP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项目采购

报市政府批准后,项目实施机构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采购办加强PPP项目采购监管。对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对价的项目,应当根据预算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选择项目合作伙伴。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采购办备案。

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之前,应报分管业务处室审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投资人签订项目合同之后,应报分管业务处室,由分管业务处室报PPP管理中心备案。合同签订后如发生实质性调整或者变更的,凡涉及政府出资或者补贴、收费标准等内容的,按本流程重新办理。

四、项目执行

分管业务处室配合项目实施机构监管PPP项目各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保证按时完成项目融资并履行建造、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

分管业务处室应建立PPP项目政府支付台账,并按月报送PPP管理中心汇总。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后,PPP项目中的政府支付义务应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分管业务处室,由分管业务处室送PPP管理中心备案。

分管业务处室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政府补贴。

项目实施机构应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报分管业务处室,由分管业务处室送PPP管理中心备案。

五、项目移交

项目移交后,分管业务处室、财政监督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等PPP合同中设定的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六、工作要求

推广运用PPP模式,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PPP项目从明确投入方式、选择合作伙伴、确定运营补贴到提供公共服务,涉及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财政职能,本操作流程涵盖了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到五个环节。各处室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切实按照操作流程及时承办相关业务(附件4、附件5),负责受理的业务处室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后一环节处室进行复审,复审处室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操作流程从年8月4日起实施。

附件:1.       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

2.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表

3.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表

4.市财政局PPP项目工作任务表

5.宁波市财政局PPP工作流程图


附件1

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初步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类型(存量或新建)、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机构、地点、联系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前期工作合规性(可研、环评、土地等)、技术路线、所处阶段(申报、设计、融资、采购、施工、运行)、开工和计划完成时间;总投资及资本构成、资产负债、股权结构、融资结构及主要融资成本、收益情况(总收益、收入来源、收费价格和定价机制);政府现有支持安排、社会资本介入情况(如有);项目绩效目标;纠纷情况(如有)等。

二、可行性分析

主管部门和融资平台公司意愿、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分析、债权人转换配合意愿及担保解除可能性等。

项目采用PPP模式要进行“物有所值”定性分析,重点关注PPP与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担,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竞争。

三、初步实施安排

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PPP运作方式、投融资结构、政府配套安排、合同期限、收益回报方式、收费定价调整机制、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合作伙伴选择方式、项目公司(SPV)设立情况等。

四、财务测算

投资回报测算、现金流量分析、项目财务状况、项目存续期间政府补贴情况等。


附件2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万元)

实施机构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分管处室物有所值评价

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

分管处室财政评价意见

预算局意见

基建处意见

债务办意见

填报说明:

1.项目类型:存量或新建。

2.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经济技术指标及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3.物有所值评价(验证),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附件3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万元)

 

实施机构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分管处室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验证)

支出年度

合  计

(政府)股权投资支出额

(万元)

运营补贴支出额

(万元)

风险承担支出额

(万元)

配套投入支出额

(万元)

 

 

 

 

 

 

分管处室财政评价意见

预算局意见

基建处意见

债务办意见















备注:项目类型:存量或新建。


附件4

市财政局PPP项目工作任务表

项目

环节

工作任务

责任处室

项目

识别

1

项目受理

PPP领导小组办公室

2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

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管业务处室与PPP管理中心共同落实(详见流程)

3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分管业务处室与PPP管理中心共同落实(详见流程)

4

项目审核

基建处、债务办、预算局(按各自职责分工)

项目

准备

5

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以及支出能力评估

PPP管理中心

6

项目实施方案审议

PPP领导小组办公室

7

项目实施方案审定

PPP领导小组

项目

采购

8

政府采购监管

采购办

9

资格评审报备

采购办

10

项目合同审核报备

分管业务处室

11

项目调整或变更

PPP领导小组

项目

执行

12

项目合同监管

分管业务处室

13

建立政府支付台账

分管业务处室

14

绩效评价监测报备

分管业务处室

15

政府补贴支付

分管业务处室

16

中期评估

分管业务处室

项目

移交

17

绩效评价

财监局牵头组织

分管业务处室配合落实


附件5

宁波市财政局PPP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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