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
关于2016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4-28 16: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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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6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1629号),财政部下达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89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9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4.9亿元),其中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各地2015年底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及债务风险等因素,确定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89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9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4.9亿元),其中市级749亿元市本级531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18亿元)。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比2015年增加32亿元,其中市级24亿元(市本级22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亿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程序,2016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将在批准的限额内,核定并下达各县(市)区债务限额。

二、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情况

1.发行额度。根据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我市拟根据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发行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2亿元(一般债券29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22亿元(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3亿元)、转贷部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和县(市)区10亿元。

2.期限结构。新增政府债券3年、5年、7年、10年期分别为7亿元、9亿元、7亿元、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年、5年、7年、10年期分别为6亿元、8亿元、7亿元、8亿元,专项债券3年、5年、10年期各1亿元。

3.资金使用。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二)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初,因发行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具体安排及我市额度尚未明确,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预算中,未包括我市将发行的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现拟安排2016年新增债券收入3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29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亿元,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本级支出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

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列入“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美丽宁波”、“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具体为:

1)城市道路项目11亿元:滨江大道及二期工程5亿元、中山西路改造(机场路-长乐路)2.2亿元、宁镇路改造工程(常洪隧道-金河路)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一期(东苑立交-百丈东路南)1.2亿元、世纪大道快速路(百丈东路-永乐路)1亿元、三官堂大桥 (江南路-中官西路)建设项目0.4亿元。

2)城际铁路项目2.38亿元:为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

3)高速公路项目3.62亿元: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工程。

4)教育基建项目2亿元:为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TAFE学院)二期项目。

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大庆新村地块项目。

2.转贷支出10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具体为:

1交通建设项目3.4亿元: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鄞县大道(红林路口-环湖北路口)拓宽工程0.5亿元、东钱湖新城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工程0.5亿元,海曙区解放路-大庆南路(长春路至环城北路)综合整治工程0.4亿元,鄞州区首南西路(宁南南路-滨江南路)1.5亿元,奉化市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0.5亿元。

2)教育卫生建设项目3.1亿元:海曙区后孙学校项目1.25亿元、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妇保院合建工程0.35亿元,江东区滨海实验学校项目1亿元,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项目0.2亿元、大湖小学迁建工程0.3亿元。

3)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项目2.6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海洋金融小镇港湾路二期项目0.5亿元、杭州湾新区滨海欢乐假期小镇滨海六路(职教西路-兴慈八路)市政工程0.5亿元、鄞州区四明金融小镇甬新河中心西河工程0.5亿元、宁海县智能汽车小镇基础设施项目0.5亿元、余姚市模客小镇朗霞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迁建工程0.1亿元、奉化市滨海养生小镇阳光海湾海湾路K3K4段建设工程0.5亿元。

4)生态保护建设项目0.9亿元:为余姚市姚江城区段堤防加固工程(二期)。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增加29亿元;同时,增加本级支出19亿元、转贷支出10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579.25亿元调整为608.25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98.28亿元调整为201.28亿元,增加3亿元;同时,增加本级支出3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98.28元调整为201.28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

本次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将按照国家关于政府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有关规定,拟定地方债券发行方案,争取尽早将债券资金落实到位。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加强对有关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市财政将统筹安排财力,承担和落实本级债券的还本付息责任。转贷的债券资金,根据“谁用谁还”原则,由市财政与各地财政签订债券转贷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还本付息。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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