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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面临“四大机制掣肘”亟待完善顶层设计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4 15: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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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关系到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的严肃性,关系到财政资金的安全、支出的有效性。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日前省财政厅开展了工作调研,为下一步制定《浙江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意见》作参考。近期,江东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联合预算、财监、审计及主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组织了专题调研,发现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面临多重问题,其中四大问题最为突出:

一是会计制度执行及会计核算管理方面。近两年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出台频繁,部分单位存在对新会计制度了解和掌握不够,对“三公经费”等相关政策理解及把握不到位现象,导致个别部门存在未按规定科目入账,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会计核算不规范,制度执行中超范围超标准现象。

二是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设置方面。会计机构设置不够健全,受机构、经费和编制限制,江东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简单,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的单位极少,大部分是在办公室或其它机构中设置财会工作岗位。会计岗位存在一岗多职、多责的现象,会计人员兼职情况普遍。

三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会计分管领导对财经纪律和各项规定把关不严。有些单位由临聘人员担任财务工作,导致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流动性大,个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方面。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财务人员对资金支出的监督职能不到位,个别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机制不完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存在问题建议:

一是加强会计工作“顶层设计”。建议省财政厅尽快出台《浙江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意见》,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律责任、会计机构、财务人员的任职资质、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财务人员任职履职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要求,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在单位管理中的作用,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机构。建议省财政厅明确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标准,区政府应统筹全区的人员、机构、编制等要素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对尚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可以考虑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主管并指定专职人员从事财会工作,逐步建立完整、完备的会计管理机构体系。此外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规模和管理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建议编办等部门增设单位财务人员岗位,各部门应提高财务核算重视程度,由在编在职人员担任会计岗位。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单位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严格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资格管理,会计主管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经历,建立会计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单位任用财务负责人必须征询财政部门意见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加强财务人员财政政策法规、会计制度等业务教育培训,并有计划地吸收一批年轻、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知识、懂业务人员充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队伍。

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对重点的岗位责任,实行制度管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完整、条理的内控系统。对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进行明确,形成相互、相互约束的格局。建立科学、完善、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单位的每项财务收支制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确保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资金安全和财经法规政策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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