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有关规定,宁波市财政局决定对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资金存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为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资金存放服务(定期存款),资金规模15亿元,开户单位为宁波市金江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自愿申请及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4家作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
二、招标对象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宁波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宁波市金江投资有限公司已开立市产业发展基金或PPP基金结算户的银行不再参与此次竞标。
三、资格审查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宁波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知竞标银行领取招标文件。
四、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8月9日到2016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市财政局国库局)
联系电话:(0574)87188456
联 系 人:陈立君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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