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9-30 11: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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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态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政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

(3)负责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市本级和汇编全市年度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监管各县(市)以及特定区域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办理县(市)区转移支付,以及市级预算追加、调减;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牵头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综合性开支、涉外开支范围及标准。

(7)负责审核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8)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批复;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

(9)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和划拨,管理市级各项社会保障支出。

(10)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监督全市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11)研究拟定和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规划和政策以及做好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2)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3)负责制定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4)制定和实施全市财税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负责全市财税信息和财税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税收和规费(基金)征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加强监督指导。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

(4)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拟订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方税务大案要案的查处。

(5)负责税费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加强纳税服务,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式。

(6)组织指导本系统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税收政策效应评估和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参与重大地方税收案件的审理和地方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对市辖区和市特殊区域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组织实施下属单位的资产、财务以及机构编制、干部管理等工作;管理县(市)地方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

(8)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研,指导税务代理机构、注册税务师协会和国际税收研究会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及局属事业单位、地税直属分局、地税稽查局和区地税局(分局)决算。具体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本级、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市地税局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市电子财税管理中心、市财税科研室、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大企业局)、市地税局稽查局、海曙地税局、江东地税局、江北地税局、镇海地税局、北仑地税局、鄞州地税局、市地税局保税区分局、市地税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市地税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海曙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江东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江北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镇海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北仑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鄞州地税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二、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收入决算总计5766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49.46万元,占76.74%;其他收入4827.09万元,占8.37%;年初结转和结余8587.86万元,占14.89%。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支出决算48387.8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97.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2.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0.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3587.5万元,项目支出14800.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决算44596.3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49.4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6.93 万元;支出总计决算44596.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29.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2.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0.5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5.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320.62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16.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2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业务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费、政府采购业务、财政专项检查及委托审核业务费、会计从业资格及职称考务业务费、“金财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等财政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07.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89.3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2.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财政监督业务和社保征收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723.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地税局(分局)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080.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地税局(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税务发票印刷工本费、地方税务征收管理业务费、税务稽查及协税护税经费、税法宣传经费、“金税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等税务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446.63万元,主要用于各区地税局(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48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7.49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会议费定点管理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935.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和活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工资和活动经费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市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10万元,主要用于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方面的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发展建筑业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项目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193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99.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地税局(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8.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地税局(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地税局(分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务晋升发放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65.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9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业务发生。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

宁波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7.25万元,比上年减少5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3.66万元,比上年减少75.4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决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次 5 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组团出访,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较多。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6.71万元,比上年减少25.3 %,主要用于保留车辆执行公务活动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6.88万元,比上年减少60.2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省市系统内人员来甬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和非系统内的各级政府有关人员来我局执行公务活动等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26.8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1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217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4.2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7%,主要是财务核算方面原因,2015年4月起,有关福利方面支出列入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4.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9.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区财政补助辖区税务机关经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和当年度预算安排,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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