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发行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信用评级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9-10 17: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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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述

编号:【新世纪债评(2018)010873】

债券名称

债券信用等级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AAA

 

发行人主要数据及指标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地区生产总值[百亿元]

80.04

86.86

98.47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8.00

7.10

7.8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10.24

11.07

12.4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1006.41

1114.54

1245.29

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99.86

118.20

142.90

税收比率[%]

84.28

82.92

83.83

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

80.34

86.45

88.28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亿元]

94.48

87.63

109.7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亿元]

301.41

774.66

748.31

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亿元]

56.71

329.02

160.73

政府债务余额[亿元]

1504.6

1395.7

1543.55

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亿元]

638.2

544.1

601.66

注:根据《宁波统计年鉴2017》及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整理、计算。

 

评级观点

●本期债券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宁波市下辖7个区县(市)的土地储备项目,偿债资金来源于对应地块未来出让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本期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且募投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对融资本息形成覆盖。但各区县(市)募投项目测算条件和覆盖倍数存在差异,未来仍需持续关注收储地块实际出让进度及出让收益不及预期所带来的影响。

●宁波市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地处长江经济带与大陆东部海岸线交汇处,腹地广阔,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重要枢纽作用。

●宁波市工业基础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近年来,全市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改造提升,新材料、新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经济呈现新常态下的重质、平稳增长态势。

●依托区位及资源特点,未来宁波市海洋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势有望进一步发挥,可为全市经济增长带来持续助力。

●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高,收入质量及稳定性较好,近年实现持续增长;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虽受土地市场行情影响而有所波动,但总体可为全市财力提供一定支撑。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宁波市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政府性债务。近年来宁波市政府严控债务规模,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风险总体可控。

●近年来宁波市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透明度较高。

 

分析师

张雪宜 zxy@shxsj.com

常雅靓 cyj@shxsj.com

刘明球 lmq@shxsj.com

Tel:(021) 63501349  Fax: (021)63500872

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http://www.shxsj.com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声 明

本评级机构对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的信用评级作如下声明: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以及评级分析员在履行尽职调查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本次评级所依据的评级方法是新世纪评级《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方法》。上述评级方法可于新世纪评级官方网站查询。

本评级机构及本次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分析员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除本次信用评级事项委托关系以外的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并在信用评级过程中恪守诚信原则,保证出具的评级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及时。

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其后的跟踪评级均依据地方政府所提供的资料,地方政府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鉴于信用评级的及时性,本评级机构将对地方政府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在信用等级有效期限内,地方政府在财政、地方经济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本评级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按照相关评级业务规范,进行后续跟踪评级,并保留变更及公告信用等级的权利。

本次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结论不是引导投资者买卖或者持有地方政府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以及债权人向地方政府授信、放贷或赊销的建议,也不是对与地方政府相关金融产品或债务定价作出的相应评论。

本评级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数字分析均属敏感性商业资料,其版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外传。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信用评级报告

释义

新世纪评级,或本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一、 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分析

(一) 主要条款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发行总额为25.0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全部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和余姚市7个区县(市)的土地储备项目,债券期限为5年,利息按年支付,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图表 1.  拟发行的本期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发行规模:

人民币25.0亿元

债券期限:

5年期

债券利率:

固定利率

付息方式: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增级安排: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二)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发行总额为25.0亿元,全部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宁波市下辖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和余姚市7个区县(市)的土地储备项目,各区县(市)分别使用募集资金3.00亿元、6.00亿元、3.00亿元、3.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和3.00亿元。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于募投项目实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本期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 偿付保障分析

(1) 海曙区

海曙区位于宁波市中心区域,东临奉化江,北濒余姚江,西接余姚市,南邻奉化区,为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完备,辖区内拥有铁路宁波站、汽车南站、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和宁波客运中心等,地区经济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海曙原辖区面积29.4平方公里。2016年9月30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36号),宁波市鄞州区的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划归宁波市海曙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海曙区辖区面积扩至595.5平方公里,2017年末户籍人口62.64万人。同时,受益于辖区扩大,海曙区地区生产总值大幅增加。2015-2017年,全区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8.72亿元、1039.36亿元1和1164.4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分别同比增长8.2%、5.9%和6.3%。其中2017年,全区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6.06亿元,同比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457.64亿元,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690.79亿元,同比增长5.9%;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1%、44.6%和55.3%;三次产业结构为1.4:39.3:59.3。

海曙区为宁波市中心城区,区内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土地市场中住宅、商服用地的需求相对较高,土地价格较有支撑,近三年来海曙区成交土地均价远高于宁波市平均水平,尤其区内住宅用地价格呈显著增长态势。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海曙区分别实现土地出让总面积10.36亩、654.43亩、529.83亩和522.48亩,出让面积有所波动,但总体看在行政区划调整后区内土地出让量出现较大幅度的提升,2018年上半年度出让面积已达2017年全年的98.61%;同期,海曙区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0.89亿元、91.95亿元、75.27亿元和87.84亿元。

海曙区土地出让金按区域与市级确定分成比例,区留成及可返还部分列入海曙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核算。2015-2017年,海曙区分别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亿元、21.52亿元和60.4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别为14.38亿元、21.17亿元和16.87亿元2。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海曙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0.49亿元、0.49亿元和2.30亿元。

图表 2.  2015年以来海曙区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10.36

654.43 

529.83 

522.48 

其中:住宅用地

614.96 

230.52 

262.04 

住宅、商服混合用地

— 

39.47 

194.16 

39.56 

商服用地

10.36 

12.76 

工业(仓储)用地

64.10 

98.88 

其他用地

— 

28.29 

121.99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0.89 

91.95 

75.27 

87.84 

其中:住宅用地

88.58 

59.60 

81.30 

住宅、商服混合用地

— 

3.37 

14.47 

5.10 

商服用地

0.89 

0.27 

工业(仓储)用地

0.49 

0.69 

其他用地

0.44 

0.75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863.52 

1405.01 

1420.59 

1681.28 

其中:住宅用地

1440.41 

2585.33 

3102.65 

住宅、商服混合用地

— 

853.60 

745.15 

1288.00 

商服用地

863.52 

213.60 

工业(仓储)用地

76.12 

70.22 

其他用地

156.00 

61.56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拟用于海曙区石碶街道后仓2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该地块位于石碶街道后仓村,计划储备土地面积9.63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土地储备项目总投资3.00亿元,资金拟全部通过本期债券筹集;参考近两年海曙区相应地段出让城镇住宅商服地块价格,以2015-2017年海曙区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40.38亿元,按拟发行专项债券票面利率3.7%、债券期限5年测算,项目融资成本合计为3.56亿元,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1.36倍。

图表 3.  海曙区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后仓2号地块

海曙区

9.63

居住

3.00

3.00

3.00

3.56

40.38

11.36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

(2) 江北区

江北区位于宁波市市区西北侧,东南临甬江与鄞州区相接,南濒姚江与海曙区相连,东北毗邻镇海区,西接余姚市。截至2017年末,全区总面积20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5.14万人。2015-2017年,江北区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8.7亿元、370.0亿元和441.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分别增长9.0%、10.6%和9.7%。其中2017年,全区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7.9亿元,同比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152.8亿元,同比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280.6亿元,同比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为1.8:34.6:63.6。

虽然工业基础相对较为薄弱、经济体量在宁波市各市县区中排名靠后,但江北区产业结构以三产为主,预计区域对商住用地的需求相对较高。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江北区分别完成土地出让总面积600亩、2600亩、1230亩和560亩,以商住用地为主;近三年江北区成交土地均价高于宁波市平均水平,且逐年上升,但主要受商住用地出让面积变动的影响,土地出让总价有所波动,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江北区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18.78亿元、137.51亿元、85.10亿元和38.31亿元。

2015-2017年,江北区分别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9.52亿元、33.37亿元和57.2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别为14.46亿元、29.01亿元和54.67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江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5.79亿元、5.40亿元和11.52亿元。

图表 4.  2015年以来江北区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600

2600

1230

560

其中:商住用地

400

1800

660

530

工业用地

200

200

470

30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18.78

137.51

85.10

38.31

其中:商住用地

17.37

129.62

80.69

38.18

工业用地

1.41

1.63

2.94

0.23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340.22

527.46

691.87

684.11

其中:商住用地

485.20

704.07

1222.58

720.38

工业用地

72.68

70.26

62.55

76.67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6亿元拟用于江北区庄桥区块土地储备项目,该区块位于江北区北部,属宁波城市北向空间拓展与集约更新的重要地段,由宁波市本级和江北区共同开发,双方按5:5比例出资并分享土地出让收益。该项目计划储备面积1380亩,土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4.6亿元,其中宁波市本级和江北区财政承担项目资本金21.6亿元,拟发行专项债券融资23.0亿元(市本级使用5亿元,江北区使用18亿元),其中市本级已发行专项债券5.0亿元3,发行利率3.66%。该项目涉及地块计划于2018年起分批挂牌交易,并于2021年前全部出让完毕,参考2015年至今江北区五级土地出让城镇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宗、商务金融用地3宗的地块价格,以2015-2017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97.11亿元,按同期限已发行政府债券利率3.66%、期限5年测算,对23亿元专项债券及其利息的覆盖倍数为3.57倍;对于江北区,按可分配50%的比例计算,江北区收益为48.56亿元,同样以政府债券利率3.66%、期限5年测算,江北区可获土地相关收益对其拟使用的18亿元专项债券及其利息的覆盖倍数为2.28倍。

图表 5.  江北区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亩、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江北区)

预计可获得土相关收益(江北区)

覆盖倍数(江北区)

江北区庄桥区块

市本级/江北区

1380

居住/商业

44.60

23.00

6.00

21.29

48.56

2.2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计算

(3) 镇海区

镇海区位于宁波市东北部,东屏舟山群岛,南接北仑港,西连慈溪,北濒杭州湾,与上海隔湾相望,是宁波市重要的东部滨江生活居住区和滨海工业仓储区。截至2017年末,全区24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53万人。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镇海区形成了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和服装纺织为支柱的产业格局,2017年镇海区三次产业结构为0.7:73.3:26.0,工业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拉动因素。2015-2017年全区分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52.0亿元、753.7亿元和90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5%、7.9%和4.3%。

从近年镇海区的土地出让情况看,2015-2017年镇海区土地出让面积有所波动,主要受住宅用地的需求波动影响;土地出让均价保持增长,主要依靠住宅用地价格增长的支撑,但同期镇海区成交土地均价低于宁波市平均水平。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镇海区分别完成土地出让总面积975亩、1313亩、751亩和440亩,2017年镇海区土地出让面积虽有所下降,但主要在住宅用地均价上升的带动下,全区土地出让均价同比增长161.93%,当年完成土地出让总价32.72亿元,同比增长49.82%。

2015-2017年,镇海区分别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3.46亿元、14.35亿元和39.6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27亿元、13.00亿元和36.05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镇海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10.87亿元、11.32亿元和10.73亿元。

图表 6.  2015年以来镇海区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975

1313

751

440

其中:住宅用地

579

873

408

68

商服用地

162

190

193

9

工业用地

234

250

150

363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15.29

21.84

32.72

9.88

其中:住宅用地

11.64

18.76

29.50

7.07

商服用地

2.20

1.63

2.18

0.19

工业用地

1.45

1.45

1.04

2.62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156.82

166.34

435.69

224.55

其中:住宅用地

201.04

214.89

723.04

1039.71

商服用地

135.80

85.79

112.95

211.11

工业用地

61.97

58.00

69.33

72.1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拟用于镇海区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储备项目。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属企业,已阶段性停产,镇海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原行政划拨土地进行收储,并解决职工安置问题。该区块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沿江村及渡驾桥村,计划储备土地面积26.10万平方米,包括商住混合用地12.07万平方米、居住用地8.41万平方米、商业金融业用地1.71万平方米和其他用地3.92万平方米。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4.2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23亿元,本期拟发行专项债券融资3.00亿元;参考2016年至今镇海区19宗住宅、商住混合、商服地块的出让价格,以2015-2017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13.55亿元,以政府债券利率4.50%、期限5年测算,土地相关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3.69倍。

图表 7.  镇海区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储备地块

镇海区

26.10

居住/商业/其他

4.23

3.00

3.00

3.68

13.55

3.69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计算

(4) 奉化区

奉化位于宁波市市区南面沿海,是宁波市“一核两翼”市域规划中的南翼片区,于2016年9月撤县设区。截至2017年末,全区陆地面积127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9万人。奉化区工业产业集群效应明显,依托省级奉化经济开发区,形成了船舶制造、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气动元件、厨卫家居、电子通讯、服装服饰等六个主导产业。2015-2017年,奉化区分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22.15亿元、488.27亿元和549.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6.1%和5.5%。2017年,奉化区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1.28亿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328.27亿元,同比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190.37亿元,同比增长12.6%;三次产业结构为5.7:59.7:34.6。

从土地市场情况看,奉化区土地出让总量及出让总价近三年来呈快速增长趋势,但相较于宁波市中心城区,奉化区土地出让呈现住宅及商服用地地价波动、工业用地出让量占比相对较高等特点,2015-2017年奉化区成交土地均价低于宁波市平均水平。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奉化区分别实现土地出让总面积786亩、2813亩、5895亩和2878亩,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5.18亿元、33.96亿元、59.93亿元和35.23亿元。

2015-2017年,奉化区分别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0.33亿元、31.42亿元和61.5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7亿元、25.60亿元和51.79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奉化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1.98亿元、1.37亿元和1.02亿元。

图表 8.  2015年以来奉化区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786

2813

5895

2878

其中:住宅用地

5

147

1192

商服用地

117

1258

2479

644

工业用地

664

1408

2224

2234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5.18

33.96

59.93

35.23

其中:住宅用地

0.08

1.04

31.22

商服用地

2.85

28.90

21.61

30.02

工业用地

2.26

4.03

7.11

5.22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66.00

121.00

102.00

122.00

其中:住宅用地

152.20

71.00

262.00

商服用地

244.00

230.00

87.00

466.00

工业用地

34.00

29.00

32.00

23.34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拟用于奉化区丝路扬帆小镇核心区地块土地储备项目,该地块位于奉化西坞尚桥低丘缓坡片区和横坑水库片区,金海路沿线、甬台温铁路以南,计划储备面积877亩,土地规划性质为交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商住混合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等,其中可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517亩。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4.8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80亿元,本期拟发行专项债券融资3.00亿元;参考2015年至今奉化区与募投项目地块相近的城镇住宅商服地块的出让价格,以2015-2017年宁波市奉化区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取整),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9.60亿元,以债券利率4.00%、5年期测算,土地相关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2.67倍。

图表 9.  奉化区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亩、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丝路杨帆小镇核心区地块

奉化区

877

商住/其他

4.80

3.00

3.00

3.60

9.60

2.67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计算

(5) 象山县

象山县位于宁波市东南部、长三角地区南缘,居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截至2017年末,全县陆域面积138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5.05万人。象山县海洋资源丰富,全县拥有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海岸线322公里、500平方米以上无居民海岛436个,分别占宁波市的67.8%、39.8%、80%,北部象山港为著名深水良港,南部石浦港是国家中心渔港。全县工业经济以临港装备为主导,同时形成了时尚针织、汽配模具、海洋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集群。2015-2017年,全区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0.02亿元、437.14亿元和498.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5.2%和6.5%。2017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4.7:44.6:40.7,第二产业相对主导。

从土地市场情况看,2015-2017年象山县出让土地总面积有所下降,各年间出让土地的性质结构差异较为显著,出让均价波动较大,总体成交土地均价低于同期宁波市平均水平。2015-2017年,象山县分别实现土地出让面积2600亩、1675亩和1658亩和1400亩,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14.67亿元、4.98亿元、27.91亿元和24.97亿元。其中,2017年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和均价回升,土地出让总价大幅回升。

2015-2017年,象山县分别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8.80亿元、15.28亿元和31.4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别为22.89亿元、10.65亿元和26.78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象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0.51亿元、0.07亿元和0.56亿元。

图表 10.  2015年以来象山县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2600

1675

1658

1400

其中:住宅用地

406

46

418

515

商服用地

1655

825

514

423

工业用地

540

804

726

462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14.67

4.98

27.91

24.97

其中:住宅用地

4.26

0.65

22.76

15.13

商服用地

9.18

2.66

3.45

8.75

工业用地

1.23

1.67

1.70

1.09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56.42

29.73

168.34

178.36

其中:住宅用地

104.93

141.30

544.50

293.79

商服用地

55.47

32.24

67.12

206.86

工业用地

22.78

20.77

23.42

23.59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拟用于象山县原龙泰公司地块土地储备项目,该地块位于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南路南侧蓬莱路两侧,计划收储面积17.4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87万平方米,土地规划性质为商住用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0.50亿元,本期债券资金3亿元;参考近三年象山县出让地块情况,以2015-2017年象山县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9.59亿元,以债券利率4.00%、5年期测算,土地相关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2.66倍。

图表 11.  象山县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原龙泰公司地块

象山县

17.42

商住

3.50

3.00

3.00

3.60

9.59

2.66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计算

(6) 宁海县

宁海县位于宁波市南境沿海,北连奉化,东接象山县,东南临三门湾,南壤三门县。截至2017年末,宁海县陆域面积184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3.25万人。经过多年发展,宁海县形成了以模具、文具、汽车配件、灯具、五金机械和电子电器等六大特色工业行业。2015-2017年,宁海县分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4.07亿元、465.36亿元和542.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6.9%和7.8%。2017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8.6:51.5:39.9,第二产业占比较高。同期,宁海县实现工业增加值247.07亿元,同比增长8.4%;实现工业总产值937.04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规模以上六大特色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05.00亿元,同比增长16.0%。

从土地市场情况看,近三年来宁海县出让地以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为主,商服用地均价有所波动,工业用地均价处于偏低水平,总体成交土地均价低于同期宁波市平均水平。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宁海县分别实现土地出让总面积1220亩、1400亩、2120亩和800亩,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5.32亿元、13.77亿元、22.98亿元和14.08亿元,2017年在商服用地量价均上涨的带动下,土地出让总价大幅增长。

2015-2017年宁海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分别为10.12亿元、19.70亿元和30.0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7亿元、16.40亿元和24.99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宁海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结余分别为1.00亿元、0.10亿元和0.24亿元。

图表 12.  2015年以来宁海县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1220

1400

2120

800

其中:住宅用地

140

300

150

110

商服用地

340

540

1000

540

工业用地

740

560

970

150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5.32

13.77

22.98

14.08

其中:住宅用地

0.59

7.48

5.83

9.61

商服用地

3.58

5.40

15.34

4.04

工业用地

1.15

0.89

1.81

0.43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43.61

98.36

108.40

176.00

其中:住宅用地

42.14

249.33

388.67

873.64

商服用地

105.29

100.00

153.40

74.82

工业用地

15.54

15.89

18.66

28.67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4亿元拟用于宁海县东大街北地块土地储备项目。该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地处宁海县中心城区,项目计划收储土地面积9.74万平方米(约146亩),其中可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135亩,储备土地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1.89亿元,其中自有资金2.39亿元,拟发行专项债券筹集9.50亿元,本期计划发行4.00亿元;该项目涉及地块计划于2020至2023年间分批挂牌交易,参考近几年宁海县该募投项目周边地块出让情况,以2015-2017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14.23亿元,以债券利率3.37%、5年期测算,预计土地相关收益对计划使用的全部债券及其利息的覆盖倍数为1.28倍。

图表 13.  宁海县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东大街北地块

宁海县

9.74

居住

11.89

9.50

4.00

11.10

14.23

1.2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

(7) 余姚市

余姚市是宁波市下辖县级市,东邻江北、鄞州,西连绍兴上虞,是浙江省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并于2017年入选首批“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城市,工业基础良好,经济实力在宁波市下辖区县(市)中位于前列。截至2017年末,全市行政区域面积1500.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3.73万人。余姚市特色产业突出,塑料、模具生产在国内占有重要地位,有“模具之乡”之称;工业经济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以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传统制造业为支柱。2015-2017年,余姚市分别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39.70亿元、887.11亿元和102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7.3%和7.6%。其中,2017年余姚市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6.07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585.67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91.49亿元,增长7.4%。三次产业结构为4.5:57.2:38.3。从土地市场情况看,2015-2017年余姚市土地出让总价持续增长,主要依靠出让面积的增长带动,土地出让均价相对平稳,总体略低于同期宁波市平均水平。2015-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度,余姚市土地出让总面积分别为1361亩、1842亩、5354亩和3459亩,以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为主,2017年得益于吉利电动汽车项目建设用地出让和余姚市土地供应结构优化,当年土地出让面积呈爆发式增长;同期,土地出让总价分别为22.84亿元、25.56亿元、67.15亿元和57.26亿元。

2015-2017年,余姚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3.15亿元、32.87亿元和64.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85亿元、25.19亿元和54.96亿元,在考虑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债务收入和还本支出等因素后,近三年余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支结余分别为6.66亿元、4.45亿元和4.49亿元。

图表 14.  2015年以来余姚市土地出让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度

土地出让总面积(亩)

1361

1842

5354

3459

其中:住宅用地

630

592

1243

1245

商服用地

41

283

243

56

工业用地

690

967

3868

2158

土地出让总价(亿元)

22.84

25.56

67.15

57.26

其中:住宅用地

19.17

20.38

56.28

49.54

商服用地

0.99

1.62

1.34

0.82

工业用地

2.68

3.55

9.52

6.90

土地出让均价(万元/亩)

167.82

138.77

125.42

165.53

其中:住宅用地

304.11

344.52

452.72

398.00

商服用地

240.32

57.38

55.45

147.83

工业用地

38.88

36.71

24.62

31.94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拟用于余姚(中意生态园)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余姚市中意生态园,东至万圣北路、南至兴姚路、西至海宁路、北至滨海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00.41万平方米(约1506亩),其中可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58.15万平方米,储备土地规划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和居住用地。根据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2.0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亿元;参考2017年至今余姚市该募投项目相近地块出让情况,以2015-2017年余姚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与2018年预计增速孰低计算土地价格的增长,并考虑扣除统筹提留等因素后,预计该项目可实现用于债券本息偿付的土地相关收益为10.52亿元,以债券利率4.50%、5年期测算,预计土地相关收益对债券融资本息的覆盖倍数为2.86倍。

图表 15.  余姚市募投项目概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倍)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收储面积

土地规划性质

总投资

计划融资

本期债券计划融资

预计融资本息

预计土地相关收益

覆盖倍数

余姚(中意生态园)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余姚市

100.41

商业/商务/居住

5.00

3.00

3.00

3.68

10.52

2.86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新世纪评级整理

二、 宁波市政府信用质量分析

(一)宁波市经济实力

宁波市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工业基础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近年来,全市在不断推动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入发挥海洋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势,并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全市经济呈现新常态下的重质、平稳增长态势。

宁波市是我国15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属浙江省东部的沿海城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北临杭州湾,西接绍兴,南靠台州,东北临舟山群岛。全市陆域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为8355.8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为1594.4公里,下辖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6个区4,慈溪、余姚2个县级市以及宁海、象山2个县,2017年末户籍人口596.9万人,常住人口800.5万人,城镇化率72.4%。

宁波市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与大陆沿海东部海岸线的T形交汇处,腹地广阔,是我国42个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和长三角区域3个物流中心城市之一,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枢纽作用。尤其在港口运输方面,宁波市的战略地位突出。宁波港在区位、航道水深、岸线资源、陆域依托等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是我国四大国际深水枢纽港和远洋国际干线港之一,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开通了230多条航线,是我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互联互通的重要基础设施。宁波港对外可联通东亚及环太平洋地区,对内可覆盖华东地区及长江流域,是我国沿海向美洲、大洋洲和南美洲等港口远洋运输辐射的集散地。宁波舟山港5货物吞吐量连续9年居世界第一,2017年货物吞吐量为10.1亿吨,其中宁波港货物吞吐量5.5亿吨。此外,近年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杭甬高速、甬台温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象山港跨海大桥等相继落成,萧甬铁路复线和甬台温铁路发挥宁波的主干铁路作用,北仑线、洪镇线、余慈线发挥支线作用,外连浙赣线、沪杭萧甬铁路线,内通宁波港区,接通全国的铁路网。同时,宁波市建有栎社国际机场,进一步巩固了宁波交通枢纽的地位。

依托交通、劳动力、产业资源等优势,宁波已经发展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基本确立了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地位。同时,宁波市海岸线长度约占浙江省海岸线总长的24%,境内拥有三门湾、杭州湾、象山港,以及大小岛屿614个,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宁波市产业基础良好,民营经济发达,经济发展水平在浙江省及全国范围均处于相对领先地位。2015-2017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8003.61亿元、8686.49亿元和9846.9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8.0%、7.1%和7.8%,增速虽有所波动,但总体处于中高速增长的合理区间。2017年宁波市经济总量在浙江省内仅次于省会杭州市,同年经济增速与全省水平持平、高于全国水平0.9个百分点。2015-2017年宁波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10.24万元、11.07万元和12.40万元,分别为同期浙江省人均生产总值的1.32倍、1.30倍和1.35倍,为同期全国人均生产总值的2.04倍、2.05倍和2.08倍。

图表 16.  2015-2017年宁波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8003.61

8686.49

9846.94

第一产业

284.68 

302.06

314.11

第二产业

4098.22 

4455.33

5105.48

工业

3632.86 

3980.68

4607.30

建筑业

469.32 

478.31

502.40

第三产业

3620.71 

3929.10

4427.3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9.43 

374.08

413.78

批发和零售业

892.60

1006.05

1105.97

住宿和餐饮业

120.31

133.63

145.33

金融业

478.45

432.48

463.82

房地产业

417.34

481.96

569.92

年末总人口(万人)

586.57

590.96

596.9

从业人员(万人)

509.50

520.0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按常住人口)

102374

110656

124017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506.58

4961.39

5009.5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349.63

3667.63

4047.81

自营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1004.66

949.23

7600.16

   出口额

714.29

660.97

4984.27

港口货物吞吐量(亿吨)

5.10

4.96

5.52

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1982.40

2069.60

2356.6

注:根据《宁波统计年鉴2017》、《2017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宁波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整理

作为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及制造业基地,宁波市优势产品包括汽车零部件、注塑机、模具、输变电产品等。同时,宁波市服装产业基础良好,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尤以男装产业著称。此外,宁波市具有发展临港工业的良好条件,宁波港是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宁波市立足于本地经济特色,并对接国家战略,持续推进具有宁波特色的产业转型发展。全市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同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成长,以进一步发挥海洋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势。在宁波市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全市支柱产业包括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同时贸易、旅游、会展等产业发展迅速,第三产业对经济同样具有重要贡献。2015-2017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3.6:49.0:47.4调整为3.2:51.8:45.0,第二产业的地位进一步突出。2017年,宁波市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14.11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5105.48亿元,同比增长7.9%;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4427.35亿元,同比增长8.1%。

在工业方面,宁波市传统优势产业基础相对稳固,战略引领产业产值快速增长,工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2017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4607.30亿元,同比增长9.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3266.7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汽车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和石油加工业等12个行业增加值在100亿元以上。2017年宁波市汽车制造、纺织服装等五大优势产业产值增长20%,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分别为15.7%、10.4%和14.1%,均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在服务业方面,宁波市通过行业准入、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等政策重点推动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科技信息、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大宗商品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2017年全市营利性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批发零售业保持较好增长态势,分别增长19.1%、8.5%和8.4%,合计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达76.3%。港口物流的增长近年来存在波动,但2017年情况有所改善,扭转了上年货物吞吐量负增长的局面,当年宁波港域货物吞吐量55151.2万吨,增长11.1%;宁波港域集装箱吞吐量2356.6万标箱,增长13.9%。

投资和消费是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最主要构成,同时净出口也占有一定份额。从近三年经济发展动力结构看,消费对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相对稳定,最终消费率维持在42%左右;投资和净出口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呈现此消彼长态势,2016年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度较2015年有所降低,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相对突出,当年资本形成率为51.66%,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6.07%;2017年宁波市投资增速显著放缓,净出口增速回升,预计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将相对提升。

图表 17.  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支出法构成(单位:亿元)

 

注:根据《宁波统计年鉴2017》数据整理、绘制

从具体数值看,2015-2017年宁波市分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6.58亿元、4961.39亿元和5009.58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3.0%、10.1%和3.5%,增速呈放缓趋势;同期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349.63亿元、3667.63亿元和4047.8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2.0%、10.3%和10.4%,虽有波动但总体处于中高速区间。

宁波市是外向型港口城市,在我国外贸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2017年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获批,“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列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成为全国第九个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500亿美元的城市。宁波市对外贸易以一般贸易为主,出口主体以中小企业居多,主要贸易伙伴包括欧盟、美国、东盟和日本等,多年来进出口总额在浙江省内显著领先。受欧美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宁波市进出口总额增长曾一度承压,但2016年降幅有所收窄,2017年增速明显回升。2015-2017年宁波市口岸进出口总额分别为1936.38亿美元、11666.4亿元和13839.5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1.4%、-2.6%和18.5%;自营进出口额分别为1004.66亿美元、6262.1亿元和7600.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0%、0.9%和21.3%。

(二)宁波市财政实力

近年来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其中税收收入占比高,收入质量及稳定性较好,能够满足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支出需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可对全市财力形成一定支撑,但近三年受土地市场行情影响而有所波动。

以良好的产业基础为依托,宁波市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2015-2017年宁波市可支配财力8分别为1983.99亿元、2401.77亿元和2961.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对可支配财力的贡献最为突出,2015-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占可支配财力的比重分别为71.71%、61.89%和64.84%;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对可支配财力的贡献度存在一定波动,2017年贡献度继2016年显著提升后略有回落,2015-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占可支配财力的比重分别为27.89%、37.47%和34.94%。

2015-2017年宁波市市本级可支配财力分别为820.58亿元、1046.28亿元和1332.58亿元。相较于全市的财力结构,宁波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债务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是本级可支配财力的重要支撑,此外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市级分享税收收入也占有一定份额。

图表 18.  2015-2017年宁波市财政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科  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全市

市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1422.71

627.97

1486.39

640.42

1919.88

917.6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06.41

99.86

1114.54

118.20

1245.29

142.90

转移性收入

392.30

393.51

342.85

386.93

403.55

399.38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24.00

24.00

29.00

29.00

271.04

271.0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

553.37

188.93

899.97

402.03

1034.59

411.5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01.41

56.71

774.66

329.02

748.31

160.73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5.02

5.02

5.04

5.04

4.81

4.8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3.00

3.00

3.00

3.00

161.05

161.0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

7.92

3.67

15.41

3.82

6.61

3.47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6.60

3.12

14.59

3.01

5.01

1.93

总计

1983.99 

820.58 

2401.77 

1046.28 

2961.08

1332.5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在一般公共预算方面,近年来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加,2015-2017年分别为1006.41亿元、1114.54亿元和1245.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10.5%9和10.9%。考虑到转移性收入10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因素,2015-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分别为1422.71亿元、1486.39亿元和1919.88亿元。

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税收收入为主,收入质量高,近年来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2015-2017年分别为84.28%、82.92%和83.83%。从具体收入规模看,近三年宁波市税收收入分别为848.16亿元、924.22亿元和1043.95亿元,其中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贡献相对突出,2015-2017年上述税种占当年税收收入的比重合计在60%以上。2015-2017年宁波市非税收入分别为158.25亿元11、190.32亿元和201.33亿元,主要由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构成。

图表 19.  2015-2017年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单位:亿元)

科  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税收收入

848.16

924.22

1043.95

主要科目:增值税

189.43

351.38

377.27

营业税

212.69

111.36

改征增值税

129.77

企业所得税

147.02

145.34

179.27

个人所得税

53.20

62.51

81.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69.16

76.22

82.21

契税及耕地占用税

48.35

61.30

75.98

非税收入

158.25

190.32

201.33

主要科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34.79

31.83

44.35

专项收入

96.09

115.92

106.9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4.41

31.61

29.4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06.41

1114.54

1245.29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24.00

29.00

271.04

转移性收入

392.30

342.85

403.55

主要科目:返还性收入

87.10

50.96

47.04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94.48

87.63

109.74

调入资金

66.37

117.50

124.13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7.28

86.76

122.64

总计

1422.71

1486.39

1919.8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2015-2017年,宁波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1252.64亿元、1289.26亿元和1410.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3%、2.8%和9.4%。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及转移性支出等因素,2015-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与收入总计实现平衡。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领域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等领域。近年来,宁波市重点民生支出能够得到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得以顺利推进,产业扶持保持一定力度。2015-2017年宁波市财政对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务和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分别为878.86亿元、958.97亿元和1039.03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0.16%、74.38%和73.66%;同期,全市对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及商业服务业等扶持产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领域的支出分别为193.86亿元、174.50亿元和183.89亿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5.48%、13.53%和13.04%。

图表 20.  2015-2017年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构成情况(单位:亿元)

科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主要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08

116.52

143.11

公共安全支出

78.09

85.72

93.69

教育支出

190.68

198.37

214.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99

116.32

150.6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4.30

88.72

86.76

城乡社区支出

150.98

220.73

227.02

农林水支出

109.60

104.27

91.7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52.64

1289.26

1410.60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15.00

7.00

250.04

转移性支出

155.07

190.13

259.23

主要科目:上解支出

49.34

60.44

66.57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2.00

110.41

186.73 

结转下年

13.73

19.29

5.93

总计

1422.71

1486.39

1919.88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自给能力良好,收支平衡对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较低。2015-2017年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12分别为80.34%、86.45%和88.28%;同期,宁波市获得的返还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的比重分别为27.57%、23.07%和21.02%。考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及转移性支出等因素后,2015-2017年,宁波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现平衡,在支出端不考虑年终结余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率13分别为100.97%、101.31%和100.31%,年终结余分别为13.73亿元、19.29亿元和5.93亿元。

2015-2017年,宁波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99.86亿元、118.20亿元和142.90亿元,以税收收入为主,同期市本级税收收入分别为78.66亿元、83.07亿元和93.75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占比相对较高。2015-2017年,宁波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80.95亿元、294.04亿元和304.8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与全市支出结构基本类似。考虑到转移性支出14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因素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与收入总计实现平衡。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近年来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存在一定波动,2015-2017年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为301.41亿元、774.66亿元和748.31亿元。其中,2015年受土地出让市场行情低迷的影响,当年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较低,2016年以来宁波市土地出让市场行情好转,土地出让金收入回升至较高水平。从收入结构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最主要构成,2015-2017年分别为239.10亿元、680.80亿元和670.76亿元。考虑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等因素后,2015-2017年宁波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分别为553.37亿元、899.97亿元和1034.59亿元。

图表 21.  2015-2017年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构成情况(单位:亿元)

科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主要科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39.10

680.80

670.7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01.41

774.66

748.31

上级补助

5.02

5.04

4.8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3.00

3.00

161.05

调入资金

18.42

9.90

3.14

上年结余

225.52

107.37

117.28

总计

553.37

899.97

1034.59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2015-2017年,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为331.14亿元、696.44亿元和700.45亿元。从支出结构看,城乡社区支出是最主要支出领域,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图表 22.  2015-2017年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构成情况(单位:亿元)

科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主要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

284.62

641.43

630.26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73.16

628.88

600.33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1.7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1.14

696.44

700.45

调出资金

114.86

86.25

81.83

债务还本支出

130.05

年终结余

107.37

117.28

122.26

总计

553.37

899.97

1034.59

资料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自给能力较强,自身基金预算收入基本够覆盖其支出。2015-2017年宁波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给率分别为91.02%、111.23%和106.83%。考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因素后,2015-2017年宁波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与收入总计实现平衡。在支出端不考虑年终结余的情况下,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率分别为124.07%、114.98%和113.40%。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能力较强,收支有一定结余,2015-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转下年金额分别为107.37亿元、117.28亿元和122.26亿元。

2015-2017年,宁波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别为56.71亿元、329.02亿元和160.73亿元,主要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构成。同期,宁波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别为58.70亿元、195.94亿元和100.70亿元,支出领域主要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同期,宁波市市本级政府基金预算自给率分别为96.61%、167.92%和159.61%,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率分别为124.66%、114.54%和113.11%,自给及平衡能力强。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宁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由上缴利润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构成,总规模相对较小。2015-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完成6.60亿元、14.59亿元和5.01亿元;考虑上年结转等因素后,同期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分别为7.92亿元、15.41亿元和6.61亿元。2015-2017宁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分别为7.09亿元、11.95亿元和3.00亿元。同期,宁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率分别为111.60%、111.61%和127.60%,平衡能力较强。宁波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亦相对有限,2015-2017年分别为3.12亿元、3.01亿元和1.93亿元,2017年的减少主要由利润收入减少引起;但同期平衡情况良好,2015-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率分别为128.60%、167.57%和135.51%。

(三)宁波市政府债务状况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宁波市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政府性债务。近年来宁波市政府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保持在限额以内,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宁波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债务规模。宁波市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等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2015年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遵循“分级负责、分类确定、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宁波市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出台情况,拟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机制。2017年,为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宁波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宁波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甬政办发〔2017〕69号),同年成立宁波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债务风险相对较高地区制定债务消化计划,以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截至2016年末,宁波市政府性债务总额为2110.3亿元,较2015年末减少522.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395.7亿元,较2015年末减少108.9亿元,较财政部下达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宁波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95亿元少499.3亿元,政府债务的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截至2016年末,从未来偿债年度看,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反映的截至2016年末宁波市政府债务余额中,2017年、2018年、2019年及以后到期需偿还的债务比重分别为3.2%、13.7%、83.1%。

截至2017年末,宁波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43.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7.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81.09亿元,较当年一般债务限额1211.10亿元少230.01亿元;专项债务562.46亿元,较当年专项债务限额735.90亿元少173.44亿元;同期末宁波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01.66亿元。

自2014年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以来,宁波市存量债务置换进度加快,截至2017年末,宁波市政府债券余额为1497.41亿元。同期末宁波市一般债务中一般债券为966.81亿元,占比98.54%;专项债务中专项债券为530.60亿元,占比94.34%。

(四)宁波市政府治理状况

近年宁波市政府运行效率及服务能力持续提高;能够及时有效地公开披露各种政务信息,渠道不断创新,呈多元化态势,信息透明度好;宁波市依托国家政策,立足地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重大、可行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战略管理能力较强。

近年来,宁波市政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同时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提升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宁波市政府始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议提案办理机制,2017年办理代表建议609件、委员提案575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5件;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和政府性债务严格管理制度,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国家级试点工作;2017年制定政府规章9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94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33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7.3万件。当年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提前办结率达到98.6%,12345政务热线服务满意率达到97%。

在政务公开方面,宁波市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综合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及时披露政务信息,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2016年以来,宁波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宁波市政府通过拓展提升平台功能、全力打造政务服务网、借助政府公报发布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探索建立政务微博微信新平台等途径,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政府公报、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的多渠道公开载体。目前,宁波市本级及下辖区(市)县、8个开发园区、153个乡镇(街道)均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地方平台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2017年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宁波市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88万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13条,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4464条,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1.69万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6.46万条,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6.38万条,部分政府信息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未来,宁波市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对公开平台进行提升改造,督促涉及机构改革调整的单位抓紧完成网站和公开平台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基础性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以及人员、经费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战略管理方面,宁波市政府积极制定并稳步实施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发展规划,并于2016年制定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宁波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加快构筑现代都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即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动,实现空间集约和协调发展;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融合发展,着力构筑以中心城六区为核心、以余慈地区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组团为北翼、以奉化宁海象山组团为南翼、以卫星城和中心镇为节点的网络型都市区新格局;加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加强水资源利用,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宁波市计划基本建立都市区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以增强宁波对周边地区带动作用。同期,宁波市以初步建成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港口经济圈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经贸合作交流中心、港航物流服务中心为目标,计划充分利用宁波舟山港多式联运国际枢纽功能,提升配置全球资源要素能力,进一步发挥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经济带、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带动作用。

宁波市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港口综合开发,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努力建设浙江省国家级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2011年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要坚持海陆联动、协调发展,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优化形成重要海域基本功能区,着力构建“一核两带十区十岛”空间功能布局框架,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和区位交通优势,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大宗商品区域性配置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枢纽港,积极培育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面,宁波市坚持把推进产业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促进产业化、信息化、城市化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集中、促进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显著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增强粮食保障能力,发展新型业态农业;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择优发展临港工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突出服务业重点区域发展,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浙江省“八八战略”,进一步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16年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宁波以智能经济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重点发展以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战略产业,加强汽车制造、绿色石化、时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在体制建设方面,2015年宁波市印发了《2015年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推进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应用机制、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开展信用试点及推广、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等九项工作任务,确定了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的具体信用工作任务,为当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提供了有效

三、 结论

宁波市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工业基础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近年来,全市在不断推动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入发挥海洋经济、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势,并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全市经济呈现新常态下的重质、平稳增长态势。

宁波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高,收入质量及稳定性较好,近年来持续增长,能够满足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支出需求。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近三年受土地市场行情影响而存在波动。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宁波市形成了较大规模的政府性债务。近年来宁波市政府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规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保持在限额以内,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近年宁波市政府运行效率及服务能力持续提高;能够及时有效地公开披露各种政务信息,渠道不断创新,呈多元化态势,信息透明度好;宁波市依托国家政策,立足地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重大、可行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战略管理能力较强。

本期债券为新增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同时,本期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其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募投项目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门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且募投项目预期收益能够对融资本息形成覆盖。但各区县(市)募投项目测算条件和覆盖倍数存在差异,未来仍需持续关注收储地块实际出让进度及出让收益不及预期所带来的影响。


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对地方债信用评级的指导意见,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2018年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余姚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宁波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影响财政平衡能力的重大事件、宁波市政府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状况。

(一) 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本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本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宁波市政府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本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宁波市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二) 跟踪评级程序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评审、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业务主管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宁波市政府和本评级机构应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本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附录:

评级结果释义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信用评级等级符号及含义如下:

等  级

含  义

AAA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极好,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很好,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较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一般,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较差,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

B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很差,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CCC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极差,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极差,基本不能偿还债务。

C级

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收支状况、对应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极差,不能偿还债务。

注:AAA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信用等级略低于本等级;AA级至B级可用“+”或“-”符号进行微调,表示信用等级略高于或低于本等级。



[1]2016年,原海曙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95.17亿元,同比增长6.5%。

[2]2017年海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上级补助收入为40.30亿元,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上级补助收入。

[3]2017年宁波市(本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发行期限5年。

[4]2016年9月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原江东区并入鄞州区;原奉化县撤县设区;原鄞州区下辖部分乡镇、街道划归海曙区。

[5]2015年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和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并。

[6]亿元。

[7]亿元。

[8]可支配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下同。

[9]此处增速为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后,较2015同口径增幅。

[10]2015年全市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使用结转资金,2016-2017年全市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下同。

[11]2015年宁波市非税收入较2014年大幅增长主要系统计口径不同所致,2014年调增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后即为可比口径,市本级亦同。

[12]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给率以此类推。

[1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年终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率可类似推导。

[14]市本级转移性支出包括返还性支出、上解支出、对区县(市)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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