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3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申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要遵循科学合理、公开择优、以事定费、讲求绩效的原则,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努力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购买服务内容。市级行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办〔2017〕11号)、《关于推进宁波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10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53号)等文件精神,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进一步聚焦于民生保障(养老助残、助医助学、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治理(居民融入、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矫治帮教、矛盾调处等)、行业管理(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制定行业标准、调节贸易纠纷等)、公益慈善(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等面向社会公众和行业的服务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甬党办〔2019〕4号),会展、课题、宣传、培训等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购买主体认真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明确购买项目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受益对象、购买方式、经费预算、进度安排、绩效目标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原则上于当年度完成。每个行政部门可以择优申报1-4个项目,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万元。以下服务项目不得申报:已经安排专项资金(含补助)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直接购买服务岗位,变相“养人”;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三)核定项目购买计划。市级各行政部门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填报《2019年宁波市本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计划汇总表》,并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购买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室审核。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预算局、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室核定项目购买计划。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经预算统筹后予以立项。购买服务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分批支付,一般在当年度支付完成。
(四)组织实施购买项目。各购买主体要根据核定的项目购买计划,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购买服务工作,确定承接主体。购买主体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在部门门户网站、宁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nbzfcg.cn),通过公告方式公开购买需求,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并发布购买结果公告,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要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内容。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相关的公告内容和购买服务合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财政局(nbgmfw@163.com)。
(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购买主体对购买服务项目要开展绩效评价,探索委托具备条件的研究机构、高校、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购买服务合同中要明确绩效目标及相应指标,能够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和服务对象、相关群体以及购买主体等方面满意情况,特别是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应当赋予较大权重。购买主体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综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bgmfw@163.com。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抓负责人和联络人,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宣传推广,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通过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承接主体应当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财政、审计、民政、市场监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查,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报告、评估和执法等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
联系人:杨阳,李倩;联系电话:87188405,87188094。
附件:1、_____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2019年宁波市本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计划汇总表
3、_____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样式)
4、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参考)
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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