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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开展资产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09 16: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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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通报》(甬党办〔2020〕1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市财政局近期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控管理情况和资产出租事项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一是自查自纠找问题。于4月初印发《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内控管理和资产出租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市本级93个部门对本单位资产内控管理和资产出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重点督查促整改。5月初,各主管部门抽取30%下属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6月初在前期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市局资产处会同财政监督局组成检查组,从93个部门中选取9个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以查促改,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补足工作短板。

三是立行立改建规范。根据督查情况,梳理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将财政检查报告反馈至各家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对照资产内控制度和资产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积极部署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规范出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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