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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机构出席宁波通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24 11: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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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机构出席宁波通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临时)和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这是《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两个文件明确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后,市财政局首次出席国有出资金融机构董事会。市财政局高国平副局长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市财政局对通商银行采取直接管理模式。

会上,高国平副局长向通商银行全体董事和股东代表、管理层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改革精神,充分肯定了通商银行近年来的发展成效,并对下步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有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执行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统一制度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改革部署,通商银行作为国有出资金融机构,要充分吃透改革精神,接受财政部门及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相关重大事项提前报出资人履行程序。同时,感谢通商银行的民营股东积极支持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齐心协力把通商银行做强做大。

二是要找准发展定位,走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要定位于“小银行”,根据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城乡居民的要求,加强战略、战术安排,实现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当前在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既要落实好“一区两链”与科创金融“两面红旗”既定转型方向,更要拓宽视野,向标杆银行看齐,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大开拓创新力度,增强持续发展后劲和强大动力。

三是要强化发展保障,切实承担起股东权益保值增值重任。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下,要做到内外兼修,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内要健全绩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坚持合规经营,确保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长期持续稳健发展的保障。对外要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也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汇报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形成助推通商银行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强大助力。

市财政局金融处负责人陪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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