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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11 15: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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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政发〔2020〕1324号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0〕50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1865万元(详见附件1),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资金按照我市纳入2021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87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计划投资总额因素进行分配,统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各地收到资金后,收入列报2021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报2021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各地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区县(市)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根据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投资函〔2020〕81号)要求,对于已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对应的老旧小区,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应用于小区内主体改造。

五、各地应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综〔2020〕19号)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明细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明细表


所在县(市、区)

小区数(个)

小区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小区改造投资额(万元)

补助资金(万元)

海曙区

10

164.79

41198.25

3923.74

江北区

15

49.86

13196.49

1221.55

镇海区

12

41.64

22654.16

1566.76

北仑区

4

12.1

3025

288.11

鄞州区

17

140.09

36423.4

3401.41

余姚市

14

26.18

3796

494.19

慈溪市

10

29.64

3670

530.02 

象山县

5

27.45

2300

439.22

总计

87

491.75

126263.3

11865

备注:各地补助资金=(50%各地改造面积/总改造面积+50%各地投资额/总投资额)*中央总补助资金


附件2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补助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地区

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

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象山县

补助实施期

2021年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海曙区3923.74万元、江北区1221.55万元、镇海区1566.76万元、北仑区288.11万元、鄞州区3401.41万元、余姚市494.19万元、慈溪市530.02万元、象山县439.22万元。

地方资金


总体目标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1年)

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海曙区:2021年完成164.7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17790户,改造楼栋600栋,改造小区10个。

2、江北区:2021年完成49.8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5560户,改造楼栋243栋,改造小区15个。

3、镇海区:2021年完成41.6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5228户,改造楼栋184栋,改造小区12个。

4、北仑区:2021年完成12.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939户,改造楼栋39栋,改造小区4个。

5、鄞州区:2021年完成140.0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18359户,改造楼栋452栋,改造小区17个。

6、余姚市:2021年完成26.18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2694户,改造楼栋154栋,改造小区14个。

7、慈溪市:2021年完成29.6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2899户,改造楼栋122栋,改造小区10个。

8、象山县:2021年完成27.4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2073户,改造楼栋134栋,改造小区5个。

绩效指标

实施期目标

年度目标(2020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各区县任务面积 

改造户数


改造户数

≥各区县任务户数  

改造楼栋数


改造楼栋数

≥各区县任务栋数  

改造小区数


改造小区数

≥各区县任务个数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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