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保障再升级,防疫更积极,市财政局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府采购工作,快速打出“组合拳”,以实际行动,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建立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在我省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后,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第一时间上下联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同步部署,对紧急采购建立“先采购,后补办”的绿色通道。在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后,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式,采购进口产品也不再审批, 同时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好紧急采购内控机制,保证采购质量,提高使用效益,妥善保管好有关采购文件及凭据。
二是全面推出特殊时期“便利化措施”。在建立绿色通道的同时,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对节后的采购工作及早进行部署,梳理出全市节前已经进行采购公告或计划已备案节后预计马上会采购的165个采购项目,及时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并根据不同的采购要求和情况,提供便利化措施,符合紧急采购的,走绿色通道进行采购,对其他项目也可转到政采云平台上的网上超市、宁波制造精品馆、网上询价等电子卖场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对具有延续性等性质的项目,单位还可暂时延长原合同服务期限,至应急响应结束后再进行采购,对其他不紧急的项目建议其先暂停采购。
三是多手段实行“互联网+政策宣传”。依托宁波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告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采购政策,同时,将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要点汇总,积极利用各类微信、钉钉工作群进行宣传,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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