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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增补结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2 12: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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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政发〔2020〕306号

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4月17日,宁波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增补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评,确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为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请新增补的承销团成员及时与我局签订债券承销协议,认真做好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工作。


附件: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宁波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2018-2020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9.国家开发银行

34.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宁波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1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1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5.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5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8.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9.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增)


33.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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