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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出台方案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15: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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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市局于近日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进行再深化、再明确、再落实。《方案》结合我市前期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特点,明确了2020年九大主要任务:
     一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加快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2021年预算编制时,除社保基金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项目支出编报绩效目标,逐步探索特定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
     二是强化事前绩效评估。要求各部门对2021年预算中拟新增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及政策到期需延续的项目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按照政策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信息化类项目各自特点分类做好事前评估审核相关工作,对政策类项目成立评估小组开展评估会审。
     三是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编报、审核和同步批复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四是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建立部门日常绩效监控机制,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2020年把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作为重点绩效监控内容。
     五是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全面开展单位自评,实现部门自评全覆盖,并逐步扩大重点评价范围。
     六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在2021年预算审核工作中加以应用,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参阅渠道,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机制。
     七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逐步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结果,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
     八是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库建设,加快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绩效管理智库建设。
     九是强化监督问责和考核。开展对市级部门、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级相关考核部门作为重要参考,强化市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
     同时,《方案》明确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度通报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对内对外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对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处室、业务处室分层次分类别分批开展专题培训;四是推进上下联动,区县(市)要加强与市本级相关部门的联动,各区县(市)财政局每2个月向市财政局报送一次本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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