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动态
余姚市“四个规范”扎实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7: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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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余姚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通过构建“源头预防”的公款存放机制,在防范资金风险前提下实现国有存量资金保值增值。2015-2019年,市级预算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累计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100余次,涉及金额81亿余元,目前已实现全市预算单位、乡镇街道公款竞争性存放实现全覆盖。

一、规范公款存放制度建设

制定《余姚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余姚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单位和乡镇(街道)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纳入各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撤销合并财政专户与资金专户7个,经财政部核准仅保留3类财政专户共12个。3类财政专户采取不同利率确定方式,非税专户账户利率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代管资金专户和社保专户账户利率采用公开招投标确定,资金量较大的社保基金专户定期存款采用竞争性存放方式确定。2019年完成社会保障资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第一期)30亿元。

三、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累计汇总梳理243个预算单位、乡镇(街道)银行账户2309个,撤销账户293个,规范账户1618个,截至目前全市符合竞争性存放要求的银行账户已基本完成招投标;组织开展年度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整改、“回头看”工作10余次,督促开展账户撤销和定期存款到期回收工作。

四、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监管与考核

建立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240余家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及定期存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资金存放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与资金存放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和廉政承诺书,严格审查资金存放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银行配偶、子女等业绩、收入挂钩情况,切断利益输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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