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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座谈会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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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座谈会,李关定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姚蓓军局长主持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的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裘东耀市长推动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要求,与会单位深入交流相关情况。

市财政局高国平副局长对《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等纲领性文件进行了解读,介绍了《宁波市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围绕《关于开展全市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具体布置产权登记相关事宜,并对下步即将印发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股权董事管理、负责人薪酬考核及履职待遇等文件主要思路进行了介绍。

市财政局姚蓓军局长结合三大攻坚战重大部署和前期中央金融乱象整治工作,深刻阐述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全面梳理总结我市落实中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要求的工作进度,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1+1+N”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回应了会上各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及受托机构代表所关心的相关诉求,表态市财政局将积极主动加强各方联动,进一步推动改革落地。



李关定副市长首先传达了裘东耀市长在去年10月29日我市贯彻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专题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然后就推动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工作落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谁来管”的战略意图,依法履职“不缺位”。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决定由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为保证体制平稳过渡和改革顺利推进,暂不划转原有股权,原则上由市财政局委托股东机构对所出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二是认真落实“管什么”工作要求,权责明晰“不越位”。财政部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依法依规不断完善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和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逐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及管理事项清单,切实维护我市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在具体履职过程中,要抓好产权、章程和激励约束机制这三个核心要素。三是持续完善“怎么管”履职模式,创新优化“争进位”。继续发扬我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既有模式的优势,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以“管住”为基础,以“管好”为目标,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模式,以管理事项清单为基础,通过国有股权董事表达意志,逐步推动实现经营运营、用人机制、管理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充分释放国有出资金融机构活力。

李关定副市长强调,目前我市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我市实际,着眼中心大局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改革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落地。各区县(市)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定,进一步理顺本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关系;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支持财政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管理,更好服务大局,各级金融、国资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纪委、组织部要给予保障支持,切实督促各类国有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市财政局要加快制度文件出台,并按照裘市长的要求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形成分工有序、协同高效的国有金融资本联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



会上,宁波银行、宁波通商银行、甬兴证券、东海航运保险以及宁波开投集团分别作为市级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为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直接管理、委托管理工作模式,市财政局作为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与市开投集团、市工投集团签订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协议,正式确立委托管理关系。

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市级国有出资金融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国有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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