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宁波市高端会计人才第五期培养工作的通知》(甬财会【2021】710号),经过申报材料审核、笔试、面试三个环节,按总成绩排名,现将拟成为高端五期培养人选的61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发现存在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举报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受理电话:0574-89388235
邮寄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邮编:315010
附件:高端五期学员公示名单1025.xls(按姓氏拼音排序)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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