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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质量“生命线”!宁波财政大力推进我市质量管理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16: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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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波市财政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提高项目绩效、优化资金保障,力促全市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近日,宁波舟山港问鼎全国质量最高奖,实现浙江省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这也是我市多年来深耕质量管理领域的集中体现。截至目前,全市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累计达422家,其中,中国质量奖1家、提名奖2家,省政府质量奖3家、创新奖(提名奖)3家,市政府质量奖34家、创新奖(提名奖)15家。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政策提质增效。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修订出台了《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修订过程中市财政紧紧围绕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增强可持续性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激发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企业引入世界先进管理模式,推动企业主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统筹融合,完善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质量、标准、品牌融合发展,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质量、标准、品牌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完善,以领先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多维度、高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协同高效构建质量强市政策支持体系。在安排6300余万元财政资金基础上,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引导市场主体加大质量管理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市场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优化资金补助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单位绩效自评以及部门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充分应用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中,优化补助结构、规范补助程序、调整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资金补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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