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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红色血脉 传承红色基因——宁波财政大力支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16: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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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遗址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见证,是传承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挥着主阵地作用,还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宝贵资源。在革命遗址保护方面,宁波市起步较早,宁波财政以政策和资金为抓手,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保障宁波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各项工作。2021年7月,宁波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党史研究室印发了《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市顺利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各项工作,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宁波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财政支持政策简述

政策方面。2014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发布施行的《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规定》,是全国首部针对革命遗址保护的政府规章。2017年,宁波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党史研究室制定出台《宁波市党史资料征集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护革命遗址、开发红色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党史研究室又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宁波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设立,激发了各地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加大了县乡财政对革命遗址抢救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使用的投入与支持力度,强化了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展陈内容、提升了管理水平。

资金方面。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485万元,全部及时拨付到乡镇(街道)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到位率、及时率均达100%;实际使用资金463万元,使用率为95.5%。各地财政配套资金5726万元,为专项资金总额的11.8倍,其中北仑区、余姚市和奉化区配套资金总额位列前三。根据宁波革命遗址保护名录和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共确定补助项目25个。

绩效方面。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重点用于革命遗址的修缮、维护、布展及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经审核及实地查验,确定张人亚党章学堂项目等10个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资金投入总体上取得良好效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印发后,明确了统一的绩效指标体系,具体分为正面、负面两大类指标,包含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效果等5个考评指标及43个小指标,为有效评估专项资金投入实际效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宁波财政将着力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计划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为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针对办法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市委党史研究室等有关单位优化绩效指标体系设置,制定加强专项资金有效落地的具体措施,最大程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抢救和维修濒危遗址。同时,积极探索革命遗址开发利用的新形式,将丰富的红色资源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动力,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

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确保专项资金有效落地,加快完成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严抓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程参与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各环节,杜绝“甩手掌柜”,切实把好进度关、质量关和验收关。项目完成后,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以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为基础,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红色旅游领域,推动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探索遗址开发利用的新方式、新途径、新措施,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将革命遗址保护开发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有机结合,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于《宁波财税与会计》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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