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6: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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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活动闭环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和采购结果物有所值,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制定了《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

二、政策内容

《验收办法》共分总则、履约验收主体及职责、履约验收方法和条件、履约验收工作流程及要求、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附则六个章节,共计32条。

(一)总则

本部分共5条,具体内容包括:履约验收的重要性、《验收办法》适用范围、履约验收工作内容、履约验收依据、特定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指南应用。

(二)履约验收主体及职责

本部分共6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自行组织履约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履约验收的具体要求;明确受托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明确供应商在履约验收过程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明确财政部门在履约验收活动中监督管理职责。

(三)履约验收方法和条件

本部分共3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履约验收约定事项及事项变化的执行规范;明确一次性验收、分节点验收、分期验收方式的适用及具体要求;明确履约验收条件要件和执行要求。

(四)履约验收工作流程及要求

本部分共13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履约验收启动要求及例外情形;明确验收小组组成的条件和工作要求;明确验收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利害关系处理的回避规范;明确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工作流程和执行规范;明确履约验收采用“验收采用节点建档模式,实现验收工作可总体追溯”的工作模式以及具体做法和执行要求,内容涉及归集验收依据、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实施、出具验收意见;明确简易验收适用条件及具体执行办法;明确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明确验收过程可能存在的例外情形及处理意见;明确验收完结后,采购资金支付及验收档案保存要求等。

(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本部分共3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财政部门执行监督检查方法和当事人配合调查的具体要求;明确采购人、第三方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部分共2条,具体内容包括:明确政策解释单位和政策施行时间。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的解读机关为宁波市财政局,解读形式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解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9388441。

原文: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解: 图解《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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