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市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10:3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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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宁波市财政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现将宁波市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事项

执行单位(部门)

决策事项

预计完成时限

决策事项

执行情况

1

关于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

会计管理处

2021年3月

2020年11月开始起草,2020年12月下旬形成初步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县(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和建议,2021年1月26日-2月26日通过宁波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对外征求意见,3月9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印发《关于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3月底正式实施。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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