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2020〕3号),现将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印发给你们,共计79个项目(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请各购买主体按照联席会议〔2020〕3号文要求进一步优化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尽早确定承接主体,及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公告内容和购买服务合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财政局(nbgmfw@163.com)。
各购买主体要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评价绩效和总结经验、成效,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成果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于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报送至市财政局综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bgmfw@163.com)。项目总结报告将作为以后年度确定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汇总表
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代章)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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