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15: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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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宁波市财政局制定的《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的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结合国家机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在罚没财物管理中的实践,2020年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从全国层面对罚没财物管理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罚没财物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流程,提高罚没财物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20〕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办法》分为五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移交和保管,第三章罚没财物处置,第四章罚没收入,第五章附则,共三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罚没财物和罚没收入的概念、范围、罚没财物管理原则、财政部门和执法机关的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移交和保管”,共6条。明确了罚没物品的管理职责,罚没仓库的不同形式、罚没物品入库出库和仓储保管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罚没财物处置”,共13条。明确了罚没财物处置的基本原则、不同方式及其适用范围、处置流程等内容。《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根据不同罚没财物属性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公开拍卖、定向专卖、移交主管部门、赠送公益事业、销毁等处置方式。

第四章“罚没收入”,共10条。明确了罚没收入管理原则、管理权限、收入分成政策、处置支出扣除,缴库要求、收支分离、收入退还、票据使用和奖励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参照罚没财物管理的范围、新旧办法衔接和施行时间等内容。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办法》由宁波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人为宁波市财政局综合处沈老师,电话:0574-89388064。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文: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解: 图解《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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