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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5-27 16: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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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采〔2021〕431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支援合作部门、供销合作社,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做好我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力争用3到5年时间,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实现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对接,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各地、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二、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一)自2021起,我市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农副产品,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二)各预算单位应于6月2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其可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也应按规定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在系统中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如共用某某食堂。

(四)各地财政部门于6月30日前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完成其所属预算单位的2021年预留份额确认汇总工作。

(五)我市今年东西部协作对口地区四川省凉山州以及原对口地区吉林省延边州、贵州省黔西南州是米面粮油、禽畜肉类大宗食材的主要产地,鼓励各预算单位优先采购对口地区农副产品。预算单位工会等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三、强化责任和监督指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有关领导要及时过问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主管部门要在确保本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的同时,统筹并督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开展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二)如实填报预留份额。预算单位要准确核实单位食堂年度食材采购总额,如实填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上年度预算单位在职人数、人均采购额等因素加强测算和比对,督促预算单位如实填报。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监督指导预算单位积极开展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市财政局将视情通报各地、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全市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高质量完成。

“采购人管理系统”和“832平台”的登录账号及密码上年已由系统发送至各预算单位预留联系人手机。如忘记账号密码的,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提示操作获取。新增预算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登录账号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导入。“832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1188-832;市财政局政策咨询电话:89388292、操作咨询电话:89388443。

各预算单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从“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首页下载查看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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