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预〔2021〕628号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1〕73号)要求,现下达你区(县、市)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算,扣除《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146号)已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区(县、市)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请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加大对本地区困难乡镇(街道)支持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附件: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4日
附件:
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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