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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预算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17: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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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预〔2021〕628号

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1〕73号)要求,现下达你区(县、市)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算,扣除《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146号)已下达部分,此次下达你区(县、市)金额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请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加大对本地区困难乡镇(街道)支持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附件: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4日


附件:

 

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2021年奖补资金合计

已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象山

2129

1742

387

余姚

1729

1443

286

奉化

2128

1742

386

慈溪

1729

1443

286

宁海

2129

1742

387

海曙

1729

1443

286

合计

11573

955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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