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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助力我市夺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全国第一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17: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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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着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关系着国家对外开放和国家安全的工作,市财政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支持保障,严格履行财政职责,重引导强联动,育产业固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公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宁波市在全国参与考核的159个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是资金保障多措并举。通过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市级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等方式,充分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2019-2021年,市财政分别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行服务体系建设费40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7800万元、市知识产权综合体建设资金720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费739万元、知识产权维权执法经费446万元、知识产权技术调查经费100万元;2017-2019年,争取知识产权运行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亿元。

二是政策扶持协同配合。加强部门协同,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协同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服务三大体系;加强产业基金的协同,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激发地方金融机构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强政策协同,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甬科知〔2018〕35号),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发〔2020〕356号)。

三是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单位绩效自评以及财政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如通过开展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宁波市授权知识产权补助项目财政绩效评价,优化补助结构,对涉及单位多、金额少,激励作用不明显的补助项目进行归并整合,进一步提高了资金补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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