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第二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结果公告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15: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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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操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34号),以及“2021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编号:NBZFCG2021C019G)招标结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批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本次存放资金规模41.44亿元,存放形式为3年期大额存单。存放结果如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年利率

金额(亿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5%

12.5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5%

4.97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5%

4.97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5%

4.97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35%

2.07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2.07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2.07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1.24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1.24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1.24

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0.82

12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5%

0.82

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0.82

1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0.82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5%

0.82


特此公告。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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