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在财政部下达的发债规模限额内,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三期)拟发行总额100.7271亿元,债券期限分别为7年期、10年期,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为再融资一般债券。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其中二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三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拟发行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 期限(年) | 计划发行规模 (亿元) | 付息频率 | 付息日 | 还本 方式 |
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 | 7 | 27.02 | 每年一次 | 存续期内每年11月1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三期) | 10 | 73.7071 | 每半年一次 | 存续期内每年11月1日、5月1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二)发行方式
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三期)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宁波市财政局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现场操作由财政部(国库司)代表宁波市财政局办理,参与投标机构为2021-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三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用于偿还2022年7月、9月和11月到期的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本金。本次一般债券偿债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到期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发行规模 (亿元) | 债券性质 | 债券期限 | 发行再融资偿还金额 (亿元) |
1553003 | 2015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 29.9 | 一般债券 | 7年 | 29.9 |
1553011 | 2015年宁波市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三期) | 26.9351 | 一般债券 | 7年 | 26.9351 |
1553019 | 2015年宁波市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七期) | 6.092 | 一般债券 | 7年 | 6.092 |
1553027 | 2015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 | 10.2 | 一般债券 | 7年 | 10.2 |
147908 | 2017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 | 27.6 | 一般债券 | 5年 | 27.6 |
二、信用评级情况
经宁波市财政局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2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三期)信用级别均为AAA级。在债券存续期内,宁波市财政局将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中长期经济规划情况
2021年,宁波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本市实际情况,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要求,切实扛起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六争攻坚”,着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着力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到二O三五年,宁波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
“十四五”时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6.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形成一批现代化建设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努力在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项规划的详细内容参见宁波市人民政府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宁波市2019-2021年经济基本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四、宁波市财政收支状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0.84亿元,转移性收入836.7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83.4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62.22亿元,转移性收入704.3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83.44亿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转移性收入955.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85.58亿元,转移性收入824.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843.66亿元,转移性收入安排693.2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预期307.68亿元,转移性收入614.4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2.09亿元,转移性支出628.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0.4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23亿元,转移性支出744.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82亿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42亿元,转移性支出746.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9亿元,转移性支出858.8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8亿元。
2022年,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2166.69亿元,转移性支出376.2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499.72亿元,转移性支出549.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36.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3.2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0.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4.45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0.7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3.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14亿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4.5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6.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1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5.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9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12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414.4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2.7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21.5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4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7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8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亿元。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5.62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5.63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
宁波市2020-2022年财政收支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48.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50.94亿元,专项债务1297.72亿元。
从政府层级看:市级、区县(市)分别为715.87亿元、1832.79亿元,分别占28.09%、71.91%。
从借款来源看:地方政府债券2546.26亿元,占99.91%;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2.40亿元,占0.09%。
从债务用途看,市政建设819.02亿元,占32.14%;保障性住房421.85亿元,占16.55%;公路396.98亿元,占15.58%;农林水利建设263.51亿元,占10.34%;土地储备209.49亿元,占8.22%;教育、科学、文化73.76亿元,占2.89%;医疗卫生62.36亿元,占2.4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7.82亿元 ,占0.7%;铁路14.65亿元,占0.57%;能源基础设施9.9亿元,占0.39%;社会保障7.15亿元,占0.28%;物流设施、粮油物资储备、政权建设及其他252.18亿元,占9.89%。
从债务期限看,2022年到期258.07亿元,2023年到期246.14亿元,2024年到期130.56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913.91亿元。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或有债务余额46.5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3.24亿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3.33亿元。
债务资金的投入,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优化城市功能、推动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改善了生态环境,推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战略的实施,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
2020年,中央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27.3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85.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41.48亿元)。2021年,财政部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33.3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98.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34.48亿元)。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和“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发展主线”的总体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着力控制债务规模,切实做到防风险、促发展并举,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构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债务预算管理机制,制定了我市政府债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优化了财政内控管理,转发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转发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以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2.实行债务限额管理与预算管理。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结合各地财力、风险、投融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债务限额分配方案和债务举借计划,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发文下达到各地。同时,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分析政府性债务的财政支出责任,加强财政中期规划管理,编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批准后纳入各级财政当年预算。
3.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根据财政部下达、市人大批准的限额依法举债,规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督促各地、各单位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和防范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行为。加大置换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力度,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推广并规范运用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等公益性事业的建设运营,缓解政府举债压力,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4.组织开展债务风险评估与预警。综合运用财政部拟定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指标,全面评估我市各地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风险相对较高的地区或单位,督促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通过运用PPP模式转化债务和依法处置土地等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等途径消化存量政府债务,降低债务风险,并为新增政府债券腾出空间。
5.强化债务统计监测与分析。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政府性债务、公益性项目债务月报报送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汇报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情况,按季就债务规模及变化情况对各区县(市)政府进行通报。同时,拓宽债务数据的实际应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债务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确保政府性债务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6.加强债务管理监督检查。在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监管、指导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债务及管理情况和政府信用评级。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区县(市)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政府指标管理考核范围。
附件:1.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