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10: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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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

为做好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市公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5〕599号),决定开展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以下简称2023年主承销商)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团成员申请,按近三年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量排名顺序的原则确定,其中2022年宁波市政府债券承销量前三位的承销团成员自动获得2023年主承销商资格,主承销商数量控制在8家左右。

二、自动获得2023年主承销商资格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如自愿成为2023年主承销商的,请于2023年1月3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加盖机构公章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后报送宁波市财政局。申请中需注明意向承销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全年公开发行量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35%)。

联系人:宁波市财政局国库局 程晓军 陈立君

联系电话:0574-89388227、89388456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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