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研〔2022〕166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2年财政调研工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财政“十四五”规划及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市局提出了若干个调研课题选题方向(见附件1),请各单位围绕选题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2022年重点调研课题。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确定1-2个调研课题,如有合作研究意向,请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合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20〕1378号)进行申报。各区(县、市)财政局商当地财政学会确定3-5个调研课题。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要求,由有关领导亲自担任课题负责人,扎扎实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集中力量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深化财政改革,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献策。《2022年财政调研课题申报表》请于3月22日前报送市局政策调研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能中途变更。 (联系人:张峰平 联系电话: 89388570)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3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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