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管理
关于宁波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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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波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宁波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4.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转移性收入922.94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4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15.46亿元,调入资金239.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86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35.7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862.4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1.6%;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713.66亿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5.1亿元,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53.9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9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7.61亿元,结转下年210.05亿元),支出合计2862.4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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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关系

全市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579.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企业所得税312.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7.5%;个人所得税120.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城市维护建设税97.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37.24亿元,完成预算的94%。非税收入254.62亿元,完成预算的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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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2: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9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教育支出28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科学技术支出13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23亿元,完成预算的97.9%;卫生健康支出139.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节能环保支出24.54亿元,完成预算的66.7%,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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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3: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2.市级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87.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9.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769.4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14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15.4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6.47亿元,调入资金103.8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18亿元,使用结转资金35.3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273.3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9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18.5%;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8亿元和转移性支出805.6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98.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9.81亿元,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53.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5.1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69.5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9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62亿元,结转下年44.71亿元),支出合计1273.39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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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4: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关系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33.46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企业所得税31.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个人所得税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城市维护建设税21.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非税收入66.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4.5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市级分享税收收入93亿元,完成预算的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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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5: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8.95亿元,完成预算的95.3%;教育支出54.01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科学技术支出1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亿元,完成预算的77.7%,主要是根据省里统一要求暂停计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0%充实社保风险准备金;卫生健康支出20.55亿元,完成预算的79.4%,主要是预留用于疫情防控资金据实在下一年结算;节能环保支出4.55亿元,完成预算的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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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6: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由于财政决算尚未完成,具体情况将在决算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包括前湾新区、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8.7%;加上转移性收入83.4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2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9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09亿元,调入资金4.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1亿元,使用结转资金8.21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372.83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9亿元,完成预算的89.9%,增长10.1%;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09亿元和转移性支出102.55亿元(其中:上解支出49.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82亿元,结转下年10.58亿元),支出合计372.83亿元。收支相抵,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负增长13.2%;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3亿元、调入资金14.48亿元、上年结转452.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444.0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6.18亿元,完成预算的85.7%,负增长1.4%;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16亿元;调出资金213.4亿元;结转下年478.34亿元。

2.市级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5.81亿元,完成预算的83.2%,负增长17.9%;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4.45亿元、上年结转166.18亿元、调入资金4.2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473.6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98亿元,完成预算的68.4%,增长9.2%,完成预算率较低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偏慢;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525.26亿元;调出资金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12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66.27亿元;结转下年203.98亿元。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负增长41%,主要是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由市级集中收缴,2021年的土地出让收入为补缴收入;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48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4.95亿元、调入资金0.32亿元、上年结转49.97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17.06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38亿元,完成预算的79.7%,增长9.9%;上解支出4.11亿元;调出资金3.92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68亿元;结转下年58.9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加上上年结转2.0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6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8亿元,完成预算的91.8%;调出资金6.43亿元;结转下年0.4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加上上年结转1.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4.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3.67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5亿元;结转下年0.31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3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0亿元,完成预算的99.5%;上年结转588.6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结转下年667.63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1亿元,完成预算的91.7%;上年结转372.6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9.14亿元,完成预算的99.8%;结转下年410.65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上年结转5.36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1亿元,完成预算的76.9%;结转下年5.84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的债务情况

1.举借规模

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733.35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596.3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01亿元,再融资债券295.38亿元。

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876.7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6.7亿元,发行政府债券160.5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1.7亿元,再融资债券38.88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债务限额201.1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1.8亿元,发行政府债券35.5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8亿元,再融资债券23.77亿元。

2.结构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548.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50.94亿元,占49.1%;专项债务1297.72亿元,占50.9%。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符合预算法规定。

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715.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47.36亿元,占48.5%;专项债务368.51亿元,占51.5%。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4.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5亿元,占58.4%;专项债务80.79亿元,占41.6%。

3.使用

全市新增政府债券301亿元,其中: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95.3亿元,占31.7%;交通基础设施92.2亿元(其中政府收费公路32.75亿元),占30.6%;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46.5亿元,占15.4%;保障性安居工程27.2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22.5亿元),占9%;农林水利18亿元,占6%;生态环保16.7亿元,占5.6%;能源5.1亿元,占1.7%。

市级新增政府债券121.7亿元,其中:用于交通基础设施84.1亿元(其中政府收费公路28.75亿元),占69.1%;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29.2亿元,占24%;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8.4亿元,占6.9%。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新增政府债券11.8亿元,其中: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5.9亿元,占50%;农林水利2亿元,占16.9%;卫生等社会事业1.2亿元,占10.2%;棚户区改造1亿元,占8.5%;能源1亿元,占8.5%;生态环保0.7亿元,占5.9%。

4.偿还

全市财政共安排还本支出320.56亿元,其中: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208.5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6.16亿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11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亿元)。

市级偿还政府债务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34.8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7.12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偿还政府债务26.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9.0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7.68亿元。

2021年,政府债券资金均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偿债资金来源落实到位,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没有出现偿付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债务风险可控。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

2021年,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增强财政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98亿元,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二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围绕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支出31.8亿元重点支持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三是支持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围绕打造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支持甬江科创大走廊和甬江实验室建设,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全市科技支出增长16.6%。支持实施甬江引才工程,推动人才提质扩量,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四是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市级财政支出4.7亿元支持实施数字经济提质倍增行动,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五是支持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市级财政支出5.8亿元,支持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和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多渠道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能力,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全面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改革。制订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维护、重大科技平台、跨区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五个重点领域七个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统一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共同事权分担比例,将市级城市建设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拓展至所有行政区,支持提升城市能级。二是积极申报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全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01亿元,增长16.7%,重点用于轨道交通、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宁波绿色石化产城融合生态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做好机场四期安置项目、“净空”工程等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市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筹集162亿元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牵引和资金撬动作用。升级“财政+金融”机制,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迭代升级“微担通”政策工具,推出“惠通”“速通”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服务对象超7000户。进一步将政策性融资担保拓宽至外汇领域,累计减免担保费用超1亿元,在保余额近115亿元。创新“财政+保险”机制,设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险,运用市场工具平滑跨期财政支出,提升财政适配公共风险能力。

不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支持大规模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以及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处置和化解局部地区疫情,筑牢疫情防线。二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梳理到人到户的基本民生政策91项,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六项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标准,惠及群众42万人。三是支持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进新时代宁波工匠培育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打造良好就业环境。四是支持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支持推进城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质量提升,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全市教育支出284.4亿元。五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支持打造高水平运动团队。六是支持灾后重建。市级财政紧急下拨救灾补助资金2.5亿元、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4亿元,支持“烟花”“灿都”台风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市支出16.5亿元继续帮助对口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二是支持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实施“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及市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三是支持提升粮食产能。市级财政支出1.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四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13511”工程,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是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加大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力度,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修复工程,深化碧水行动。争取世行贷款1.5亿美元,推进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项目,为践行双碳战略探索宁波经验。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全市首次统一应用“智慧财政”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二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纳入直达机制的地方配套资金范围,细化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监督监管等工作,确保直达资金规范、高效落地。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四是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制订出台建立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五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制度,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确保财政可持续。六是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强化对财政运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预算相关的建议119件(其中主办3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回应代表关切。人大建议的按实办结率、面商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件中所涉及的问题大部分已解决,个别问题经与代表沟通后取得理解支持。对于2020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预算单位经营性收入统筹力度不够、公务卡支出动态监控有待加强、未建立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等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化公务卡结算报销审核管理;探索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各级财政收支处于有缺口的紧平衡状态,部分地区化解债务的压力较大,财政基础管理有待加强,市县联动抓制度落实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财政收入方面,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有所增强,国内大循环进一步畅通,我市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不断巩固,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财政收入增长还面临一些挑战,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制约;减税降费规模力度历年最大;疫情形势持续演变增加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财政支出方面,2022年是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全面发力之年,保障公共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大量的资金,财政收支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为此,财政支出安排需要整合优化,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重点。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编制2022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稳定经济大局出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推动财力下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保障。

(二)2022年财政重点收支政策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提升效能上,要统筹财政资源,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有机衔接,加强与货币政策等协调。在精准性上,要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以及科技创新,贯彻新的减税降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只减不增。在可持续性上,要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企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将各项国家出台的减税、退税和缓税政策落实落细。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免以及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着力做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交通运输服务业减免增值税以及延长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等工作,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科技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同时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成本。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实施“甬上乐业”2.0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全市安排留工优工专项经费1亿元,支持企业抢抓生产先机。

2.推动扩投资稳外贸促消费,有力支持经济稳中提质

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218亿元,支持空铁一体西枢纽、通苏嘉甬铁路、金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鄞州大道快速路、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城乡路网“内畅外联”行动,深入实施杭甬“双城记”八大专项行动,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市级财政安排10.5亿元用于未来社区建设,安排10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城中村、城边村、镇边村改造力度。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支持提振消费系列行动,继续发放消费券,扩大本地消费规模和拓展域外消费增量,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外贸稳增长,市级财政安排1.9亿元用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支持实施中东欧商品进口专项行动,新增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助。

3.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提升现代产业核心竞争力

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市级财政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9.2亿元,增长16.9%,培育壮大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中心为支撑的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登峰”“前沿引领技术2035”和“重大场景应用”三大计划。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级财政安排32.2亿元,推动实施企业“上规、上市、上云、上榜”行动,支持制造业“大优强、绿新高”发展,加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升级。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市级财政安排人才经费13.5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支持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质化运作人才发展集团,持续打响“与宁波?共成长”和“青年友好城”品牌。着力打造数字化改革先行市,市级财政安排11.7亿元,支持迭代升级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

4.支持缩小区域城乡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市级财政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6亿元,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专项2亿元,支持实施南部地区崛起和四明山区域振兴计划,开展南翼地区、山区、海岛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大力支持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统筹资金推进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工业用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全市域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优化、品质提升和环境改善。落实“扩中”“提低”专项行动,市级财政安排11.6亿元支持推进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行动,推动低收入群体持续较快增收,构建覆盖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公平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健全有利于推进共同富裕的二次分配制度。

5.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围绕七张“浙里甬有”幸福民生品牌,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补足民生短板弱项。进一步推进全市基本民生政策的平衡和充分,完善与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确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四项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合计惠及群众309万人。开展新一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着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市级财政安排教育资金74.4亿元,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重点保障惠贞高中、古林职高、鄞州职高等项目建设,扩大市属学校学位供给,落实“双减”政策经费保障,推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支持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强特色”计划,推进甬江理工大学(暂名)、宁波大学医学部筹建。深入打造健康宁波,市级财政安排卫生健康资金23.9亿元,支持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和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李惠利医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大力提升监测预警、核酸监测、流调溯源、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等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服务设施,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扩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支持扩大医保覆盖面和低保边缘对象认定范围,推动社会救助应助尽助。支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大力实施文化“名家引育、名品原创、名企壮大”工程。推动体育强市建设,支持办好亚运会宁波分赛区比赛。

6.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市级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重点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普惠性补助、现代农业产业、种业及农业科技创新等投入。继续支持新时代美丽乡村工程,推进农房风貌提升,加强村庄风貌改造,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支持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美丽宁波升级版,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深入实施清废净土行动,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十大行动。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均衡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3.66亿元,增长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693.2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3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8.79亿元,调入资金26.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9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0.0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696.42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34亿元,增长10%;加上预备费27.35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转移性支出376.26亿元,支出合计2696.4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613亿元,企业所得税339亿元,个人所得税125.37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7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48亿元;非税收入276.29亿元。

7

图表7: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03.97亿元,增长8.7%;教育支出310.88亿元,增长9.3%;科学技术支出151.8亿元,增长1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92亿元,增长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7亿元,增长10.3%;卫生健康支出156.56亿元,增长12.5%;节能环保支出27.92亿元,增长13.8%。


表8


图表8: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单位:亿元)

2.市级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307.68亿元,增长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9.47亿元和转移性收入614.4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3亿元,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8.7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4.23亿元,调入资金4.6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1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4.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081.62亿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72亿元,增长13.8%;加上预备费7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转移性支出549.08亿元,支出合计1081.62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111.8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04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3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1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7.07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5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8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311.0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4.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6.55亿元。

市级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35.95亿元,企业所得税33.8亿元,个人所得税1.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亿元;非税收入71.46亿元。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6.8亿元。市级分享税收收入99.51亿元。

9

图表9: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1.26亿元,增长25.8%,主要是增加水利项目支出;教育支出60亿元,增长11.1%;科学技术支出14.73亿元,增长29.9%,主要是增加甬江实验室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6亿元,增长21.1%,主要是增加市文旅集团资本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1亿元,增长11.4%;卫生健康支出39.91亿元,增长94.2%,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市级承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由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为本级支出;节能环保支出4.92亿元,增长8.3%。

表10

图表10: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单位:亿元)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31亿元,增长7.2%;加上转移性收入42.7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23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6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9亿元,调入资金1.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亿元,上年结转10.58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53.02亿元。

拟安排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43亿元,增长10.4%;加上预备费3.4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62亿元、转移性支出60.57亿元,支出合计353.02亿元。收支相抵,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在市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规定可安排2022年部分支出,同时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支出进度的要求,2022年1-3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9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163.94亿元。在市人代会批准预算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四)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14.47亿元,负增长11.3%,主要是预计土地市场趋于平稳,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将有所下降;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转移性收入496.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18亿元,调入资金15.3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78.3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127.65亿元。

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2.76亿元,增长4.7%;调出资金10.8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亿元;年终结转299.73亿元。

2.市级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1.54亿元,增长14%,主要是2022年起奉化区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市级收入管理;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6.28亿元、转移性收入227.47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收入3.1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9.3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03.9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465.29亿元。

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44亿元,增长51.4%,主要是统筹当年收入和历年结余用于推进重大片区开发等支出;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607.3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8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67.13亿元;年终结转110.74亿元。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亿元,负增长96.9%,主要是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由市级集中收缴,土地出让收入仅为补缴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7.85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亿元、上年结转58.97亿元、调入资金0.37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58.59亿元。

拟安排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75亿元,增长4.5%;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3亿元;上解支出0.61亿元;调出资金0.86亿元;结转下年0.07亿元。

(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2亿元,增长46.3%,主要是上年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改善,营收实现较大增加(市级亦同);加上上年结转0.4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26.08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8亿元,增长31.4%;调出资金9.2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3亿元,增长27.6%;加上上年结转0.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5.97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增长12.3%;调出资金4.69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0.0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8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六)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5.87亿元,增长5.4%;上年结转667.63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75亿元,增长6.7%;结转下年745.75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5.27亿元,同口径[1]增长6.8%;上年结转618.52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1.66亿元,增长6.5%;结转下年692.13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2亿元,负增长18.3%,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清算收入同比有所减少;上年结转4.56亿元。拟安排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8亿元,增长7.9%;结转下年4.4亿元。

(七)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12月,财政部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47亿元,其中:下达2021年剩余新增债务限额5亿元,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142亿元。由于2022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21年限额2733.35亿元,加上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新增限额,即2875.35亿元把握。

2021年12月下达的新增债务147亿元已编入2022年预算,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财政部下达2022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后,将依法调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并编制调整预算方案(草案),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根据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到期情况,一般债务到期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到期以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分年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按期还本付息,财政中长期可持续。2022年,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1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75.28亿元,安排财力偿还29.03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政领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和支出管理,统筹财政资金资产资本资源,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全过程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效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统筹,着力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对标对表中央政策,结合宁波实际、把握政策机遇、加大创新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提升政策时度效。精心组织实施减税降费,强化政策宣传,简化办理程序,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税费支持政策。强化部门和单位各项收支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盘活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改进政府投资项目支持方式,建立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国企、促进国有资产壮大,再到国有资本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财政政策的“实”和“效”助力实现发展的“稳”和“进”。

(二)深化改革,探索推动共同富裕有效路径。充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优势,适度强化市级在统筹协调跨区域事务方面的职责,逐步强化财政分配在“扩中”“提低”上的调节功能。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强转移支付精准性,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探索建立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水平合理、保障到位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标准体系,构建体系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持续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运用“智慧财政”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广到市以下转移支付,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拨付到受益对象和项目单位,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合理加快使用进度,强化债券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以绩效为导向,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区(县、市)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将绩效管理成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管,构建全方位财政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实行地方政府综合承受能力评估及应用,严格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提标扩围的事前评估,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县区财政运行监测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动更多财力下沉,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强化社保基金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多渠道社保风险准备金筹措机制。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推进预决算公开扩面提质。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港产城文”融合发展,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宁波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及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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