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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17: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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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文教〔2022〕498号

各有关院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各区(县、市)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投入工作,加大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突出支持重点,合理分配资金,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院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继续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档)每所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400万元。有关院校要切实按照“双高计划”任务书要求,全面推进和完成建设任务。

四、有关院校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各单位要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作为绩效评价、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学校)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4日



附件1

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

其中: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

其中: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

功能科目

备注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45

325


-80

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

提前下达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2900万元,其中,国家“双高”计划2500万元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570

570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19

239


-20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44

244




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71

271




宁波开放大学

326

326



2050501广播电视学校


甬江职高

120


120


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


外事学校

120


120



宁波市职教中心

378


378



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

-68


52

-120


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70


270



古林职高

150


150



宁波市教育局

-728


-728


205教育支出


合计

2117

1975

362

-220




附件2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学校)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市级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目标1:

目标2: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质量指标

指标1



时效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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