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09:53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甬财文教〔2022〕514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3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各地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财力,继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和农村地区支持力度。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结合已提前下达的资金,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各地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2.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小计

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海曙

365

271

94

江北

314

233

81

镇海

285

212

73

北仑

426

316

110

鄞州

468

348

120

奉化

499

371

128

慈溪

379

281

98

余姚

379

281

98

宁海

350

260

90

象山

347

258

89

高新区

81

60

21

杭州湾

77

57

20

大榭

30

22

8

合计

4000

2970

1030


附件2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主管部门


区(县、市)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市级资金


本级资金


总体目标

目标1:

目标2: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质量指标

指标1



时效指标

指标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