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动态
模块化”设计 “组合式”应用——宁波探索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类指标体系新思路

来源:中国财经报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09:42 阅读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在当前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通用共性指标体系难以有效满足评价多元化需求、个性化指标体系难以有效体现不同项目间绩效水平差异、分行业分领域专用指标体系难以有效解决同类型项目跨部门对比分析等问题突出。为此,宁波市从全面梳理现有财政预算支出项目入手,按照决策、管理和效果三个维度对预算项目进行科学归类,总结提炼同类项目的共性特征,以“模块化”思路分类、分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指标体系的“组合式”应用。这一思路有助于解决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么“千篇一律”要么“千差万别”的问题,从而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同类项目之间的横向可比,为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供新的思路。

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过程规范有序、评价结果客观可比的重要保障。由于财政支出项目种类多、涉及范围广等原因,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提出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难以满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多元化需求。因此,在评价实践中,各地设置了相应的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以满足评价工作需要,这在客观上也导致不同项目的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进而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广应用。

在深入分析宁波市现有财政支出项目间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以“遵循通用框架指导、聚焦横向同类可比、坚持项目普遍适用、兼顾指标灵活实用”为原则,提出了“体系解耦、分项归类、分块建模”的设计思路,并将其应用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分类指标体系的构建上。具体包括:

创造性地提出“分维度、模块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在分类指标体系构建上,打破了一个项目类型需要单独构建一套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的常规做法,将共性指标体系“解耦”为决策、过程、结果3个维度13个指标模块,从而解决了分类指标种类繁多、不同分类指标体系之间相互割裂、评价结果无法横向比较等问题。

“先项目选型、再指标装配”,组合式应用方式充分满足多元化评价指标的需求。在分类指标体系选取上,只需要根据项目的决策、过程和结果维度的具体特点,分别选取相应的指标模块,然后将其组合成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组合原理来看,“2+3+8”的模块化指标类型,能够组合为48套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可有效满足多元化的评价指标需求。

统一同类项目指标体系的权重设置,确保评价标准的公正性和可比性。在模块指标体系的权重设置上,明确了“一级指标权重原则固定、二级指标权重组合稳定、三级指标权重灵活确定”的指导性建议,使不同评价主体对同类型不同项目的评价指标权重设置保持一致,进一步增强评价结果的横向可比性,以客观体现不同被评价部门绩效管理水平的差异。

充分体现指标体系应用的灵活性。在上述48套组合式应用模式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项目实际进一步设置四级指标或添加个性化评分要素,实现评价工作规范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市财政局将分类指标体系在2021年部分财政重点评价项目中进行了试点应用,指导第三方机构按照“2+3+8”的模块组合方式形成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提高了评价工作效率。从以往的工作经验看,第三方机构要花费大量时间研究设计一套适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与被评价部门反复沟通后才能确定。在采取“2+3+8”模块组合方式后,只需要根据项目类型和特点,按照标准程序就可以“装配”完成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指标体系构建的标准化和程序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了评价工作要点。目前第三方机构评价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较为突出,分类指标体系的构建起到了规范和统一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和要点的作用,有助于解决第三方机构水平差异导致的评价结果不客观、不全面等问题,并充分满足各项评价的个性化需求。三是强化了评价结果应用。以往的绩效评价指标既难以贴合项目实际,又缺乏统一标准,导致评分结果特别是排名不能得到被评价部门的广泛认同,限制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采用模块化分类绩效指标体系后,评价结果的可比性进一步增强。

目前,市财政局已在2022年市本级和各区县的财政评价工作中全面推广应用这套“模块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结合各地应用情况,不断进行完善,确保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财经报

【返回首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