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本机关起草了《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7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电子邮箱:yexx_nb@163.com
联系电话:0574-89388505
传 真:0574-893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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