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16: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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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银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部分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存放操作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34号)规定,宁波市财政局委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22年省级社保风险准备金委托宁波市本级存放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存放银行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存款期限3年,计划首批招标规模58.07亿元,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可参与投标。

详情访问: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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