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市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运作效率和效益,加强和规范投资基金管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附件:宁波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3〕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