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发行
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八期)信息披露文件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7: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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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在财政部批准的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内,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八期)拟发行总额21.08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期,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拟发行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期限(年)

计划发行规模

(亿元)

付息频率

付息日

还本

方式

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

10

7.28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11月17日、5月17日(节假日顺延)

到期一次还本

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

10

13.8

半年一次

存续期内每年11月17日、5月17日(节假日顺延)

到期一次还本

(二)发行方式

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八期)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宁波市财政局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机构为2021-2023年宁波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1.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用于偿还2023年11月到期的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本金。本次专项债券偿债来源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到期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拟偿还的到期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发行规模

(亿元)

债券性质

债券期限

发行再融资偿还金额

(亿元)

157531

2018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

5.28

专项债券

5年

5.28

173519

2020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五期)

2

专项债券

3年

2

2.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八期)。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偿还存量债务。

二、信用评级情况

经宁波市财政局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3年宁波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七期)信用级别均为AAA级。在债券存续期内,宁波市财政局将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中长期经济规划情况

2021年,宁波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本市实际情况,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制定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要求,切实扛起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的使命担当,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六争攻坚”,着力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着力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到二O三五年,宁波将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

“十四五”时期,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万亿元、年均增长6.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形成一批现代化建设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努力在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走在前列。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项规划的详细内容参见宁波市人民政府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宁波市2020-2022年经济基本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四、宁波市财政收支状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转移性收入955.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85.58亿元,转移性收入824.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23亿元,转移性收入1126.7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93.84亿元,转移性收入892.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65.47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772.59亿元,转移性收入安排91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46.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预期308.36亿元,转移性收入680.8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46.4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4.42亿元,转移性支出746.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4.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9亿元,转移性支出858.8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88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81亿元,转移性支出631.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3.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52亿元,转移性支出824.8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82亿元。

2023年,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2329.91亿元,转移性支出356.8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6.47亿元。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备费520.31亿元,转移性支出569.5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83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4.5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6.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6.1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5.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9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12亿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5.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7.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4.3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0.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9.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68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15.7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9.37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3.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3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66.5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9.37亿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2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25亿元。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3.03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1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7.89亿元,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3亿元。

宁波市2021-2023年财政收支状况相关指标详见附件2。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885.5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62.80亿元,专项债务1622.70亿元。

从政府层级看:市级、区(县、市)分别为799.84亿元、2085.66亿元,分别占27.72%、72.28%。

从借款来源看:地方政府债券2883.23亿元,占99.92%;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2.27亿元,占0.08%。

从债务用途看,市政建设1016.5亿元,占35.23%;保障性住房464.08亿元,占16.08%;交通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港口、水运)437.51亿元,占15.16%;农林水利建设300.48亿元,占10.41%;土地储备191.49亿元,占6.64%;教育、科学、文化98.26亿元,占3.41%;医疗卫生86.92亿元,占3.01%;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95亿元 ,占0.69%;能源基础设施11.4亿元,占0.40%;社会保障8.69亿元,占0.30%;物流设施、粮油物资储备及其他250.22亿元,占8.67%。

从债务期限看,2023年到期246.16亿元,2024年到期130.58亿元,2025年到期311.97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2196.79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或有债务余额37.1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03亿元,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5亿元。

债务资金的投入,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优化城市功能、推动产业集聚和创新驱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改善了生态环境,推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战略的实施,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

2021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33.3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98.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34.48亿元)。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41.3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09.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31.48亿元)。2023年,财政部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1亿元。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和“守住风险底线、服务发展主线”的总体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着力控制债务规模,切实做到防风险、促发展并举,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设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实现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宁波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拟定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强化债务内部控制,全面梳理债务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研究相应的内部控制路径,制定内部控制办法;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建立健全我市常态化项目储备机制与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制定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

2.实行债务限额管理与预算管理。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结合各地财力、风险、投融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债务限额分配方案和债务举借计划,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发文下达到各地。同时,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分析政府性债务的财政支出责任,加强财政中期规划管理,编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批准后纳入各级财政当年预算。

3.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根据财政部下达、市人大批准的限额依法举债,规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督促各地、各单位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和防范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行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等公益性事业的建设运营,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继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缓解政府举债压力,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4.强化债务统计分析与风险监测。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注重债务数据挖掘,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债务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汇报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实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督促各地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动态评估我市各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及时预警、督促债务风险较高地区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债务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5.加强债务管理监督检查与信息公开。在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监管、指导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债务及管理情况和政府信用评级。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1.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2.宁波市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pdf


宁波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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