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最美宁波人一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甬财会〔2022〕1076号)精神,经各区(县、市)财政局推荐、评委评审、实地考察,拟表彰“最美宁波人一最美会计人”1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3月9日。如对拟表彰人选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市财政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8559
附件:拟表彰“最美宁波人—最美会计人”名单.xls
宁波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