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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巢引凤 再出新招——市财政大力支持建设人才院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16: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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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城市,奋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首选地、创新策源地、产业集聚地,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宁波人才院入院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明确了宁波人才院的性质、适用范围、入院流程、管理保障等内容。

宁波人才院是市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的平台载体,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其所需事业编制重点用于全市各地各单位招引符合市级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各类人才,重点支持企业或等级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高等级创新平台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招引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实际工作关系后,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申请入院。入院人才纳入人才院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和退休,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为支持我市人才院的建设和管理,市财政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研究人才院的账户设立、资金提取、资金管理等事宜,并就入院人才的参保管理、待遇保障、退休保障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多次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深入研讨《办法》的个性条款,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我市人才院的管理模式,助力人才院运行更加平稳顺畅、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效用发挥更加明显突出、引才效力更加健全高效。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引才环境,吸引人才来甬创业创新,营造人才与发展“双向奔赴”、人才与城市“双向成就”的良好环境,为我市打造“一城三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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