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
2023年宁波市财政工作要点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7 09: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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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切实发挥财政在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强化政策供给,支持推进经济稳进提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加快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注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时效性和精准性。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加强财政与货币、金融等政策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杠杆效应,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完善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财政金融联动支持政策,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二)坚持全面统筹,不断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增量与存量资源统筹、部门资金“全归集”使用和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逐步实现所有财政资金统编、统批、统管。加强政策工具统筹,优化组合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坚持传统工具与新型工具相结合、财税政策工具与其他政策工具相结合,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地提升政策调控实效。加强跨周期统筹,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安排预算,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控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落实落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以预算管理现代化服务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财力下沉,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储备入库程序,建立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实现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筑牢财政运行防线。兼顾当前与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建立区(县、市)全口径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完善县级“三保”预算等前置性审核工作机制,制定“动态评价+动态预警”的基层财政风险评估办法。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社保基金精算和监测,保障社保基金预算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硬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强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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