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体系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制度体系,近日我市出台《“钱随人走”改革总体方案》,通过更加精准的转移支付调节,实现更加均衡的财力保障,提供更加均等的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为推进实现全国、全省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宁波经验。
一、坚持整体谋划。
在实施领域方面,我市根据《“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重点突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将改革范围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至社会建设领域,即在制度总体设计上涵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生活服务领域,并根据“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有序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向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生活服务领域拓展。
二、坚持系统设计。
构建系统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1+3+N”政策体系,进一步形成政策合力,切实发挥集成效应。“1”是指《宁波市“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3”是指《社会建设领域共同事权“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以及“钱随人走”配套制度;“N”是对“3”的进一步细化。
三、坚持精准均衡。
在“钱随人走”制度改革中,不仅关注公共服务对象的规模因素,同时统筹考虑地理区位、人口结构、人口流动等因素引起的社会建设领域公共服务成本差异情况。对于与人口规模、流动等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基础上,通过修订完善分领域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公共服务覆盖面、流动人口类别和公共服务成本核算方式等因素,实现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与常住人口或特定享受对象精准挂钩。对于与人口结构、分布以及与“人”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在市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修订完善时,按照人口结构、城乡人口分布等因素予以调节和补充,充分保障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相对均衡。
四、坚持分步实施。
坚持小切口大突破,率先在分领域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改革、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标准制定及调整、市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2023年选择“一老一小”及教育领域改革试点,应用于2024年预算。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选择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性服务领域开展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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