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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争取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修复资金4亿元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5 16: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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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下达我市2023年海洋生态修复资金2.4亿元,专项用于宁波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6.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支持4亿元,将分两年下达。该项目从2019年开始谋划,2020年入选中央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库,并于近日从全国28个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6个、我省唯一一个入选中央财政2023年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重点支持象山县西沪港区域和蟹钳港区域海洋生态修复,建设内容包括互花米草治理工程、生物礁修复工程、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以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测与效果评估等,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当地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恢复海洋生态功能。在此之前,我市已另有3个项目(北仑区梅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二期及象山县花岙岛生态岛礁建设工程项目)累计争取到中央资金补助5亿元并完成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和提升了当地海洋生态环境及生态系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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