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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12 11: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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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文教〔2023〕575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各区(县、市)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突出支持重点,合理分配资金,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院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继续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档)每所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400万元。有关院校要切实按照“双高计划”任务书要求,全面推进和完成建设任务。

四、有关院校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各地要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收到预算文件3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作为绩效评价、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xlsx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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