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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1: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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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社〔2023〕622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有关功能园区财政局、卫生健康部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上述款项后,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功能科目,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 2023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表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1

2023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区

合计

合计

4227

海曙区

459

江北区

230

镇海区

232

北仑区

369

鄞州区

670

奉化区

255

余姚市

548

慈溪市

594

宁海县

329

象山县

271

前湾新区

216

高新区

54


附件2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任务完成率

100%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任务完成率

10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5%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7%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90%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

≥90%

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

≥95%

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较上年提高或达成目标值后稳定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2%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

≥62%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

≥62%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2%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不断缩小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6.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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