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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1: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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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财社〔2023〕623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上述款项后,收入列“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市级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用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此次下达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甬财社〔2022〕1406号文件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下达补助资金

合计

559

海曙区

8

江北区

15

镇海区

28

北仑区

33

鄞州区

52

奉化区

-58

余姚市

49

慈溪市

49

宁海县

30

象山县

42

前湾新区

16

市李惠利医院

66

宁波市第一医院

65

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

57

宁大医学院附属医院

20

市妇儿医院

39

市中医院

23

市康宁医院

22

市华慈医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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