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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财政职能作用 共绘乡村美丽画卷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3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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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宁波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深化“千万工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乡村“气质”不断提升、农民生活条件日益改善,美丽乡村魅力愈发浓郁,“共美共富味”逐步凸显,展现出一派“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图景。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不断完善财政政策,创新项目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建设从环境整治向乡村全面振兴拓展,加快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宁波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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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五姓村

一、久久为功,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工作重点,始终坚持“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为宁波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从2003年的10.5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08.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1%。“十三五”期间,全市“三农”支出2317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67.4%。2022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9.86%,远远超过省考核要求。2022年全市专项债券用于农业领域达41.7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19-2023年,市、县两级财政对“千万工程”累计投入168.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03.7亿元,有力地支撑了我市“千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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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瞻岐镇美丽乡村一景

二、政策集成,着力提升资金绩效。

一是统筹资金,系统推进“千万工程”建设。市财政局设立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有力地支持“千万工程”重点领域建设。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县级更大的资金统筹能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等薄弱环节扶持、保障水平,促进农民共富。

二是规划引领,整合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规划,将乡村振兴领域有关的农业农村、水利、资规、住建、组织等部门相关政策统筹进行考虑,破除项目零碎、资金零散等现状,按照“主导产业兴旺发达、主体风貌美丽宜居、主题文化繁荣兴盛”原则,统筹谋划“千万工程”建设项目,广泛凝聚各方支持乡村振兴的磅礴动力,推动乡村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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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黄避岙紫菜渔场

三是科学规范,着力重塑项目管理体系。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这一目标,市财政局积极重塑项目储备、申报、预算安排等业务流程,着力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项目从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立项与实施、预算执行、项目验收、项目终止等阶段,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先定项目再定预算”原则,推动部门和单位提前谋划、储备项目。科学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成熟度等对储备项目进行保障。严格预算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调度,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预算项目监督,依托“智慧财政”系统,对预算项目及资金流向实施全流程监管,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是深化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着力推进绩效管理扩围、提质、增效。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市财政局协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任务研究设置个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新时代美丽乡村小集镇式中心村评价指标、乡村振兴示范带评价指标、“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评价指标等。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未来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公厕治理、污水治理等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发挥政策效应。

三、机制创新,共同绘就富丽蓝图。

一是坚持协同推进,描绘共富共美之景。以规划为引领,逐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同推进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田园建设,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连线成景,展现“江南韵、乡愁味、活力劲、共同富”的大美图景。累计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8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镇78个、省级特色精品村231个。全市56条风景线、5条共富带串点连线成面。全市累计创建梳理式改造村1016个、A级景区村庄1184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村150个。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美丽乡村达标村覆盖率为97%。奉化区财政实行涉农资金靶向投入,当地的金峨村因涉农政策协同、资金效果叠加,金峨村逐步成为乡村振兴“明星村”,先后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是坚持区域统筹,厚植共富共美之基。推广区域统筹、产业融合、利益联结、共同参与的片区组团发展新模式,实现强村带弱村,变“一枝独秀”为“百花齐放”。全市标志性组团10个,完成组团式中心村创建4个,示范带动全市128个片区组团建设,提升整体共富水平。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48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69:1。慈溪市作为全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缩小城乡差距领域首批试点,财政部门积极助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明确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类培育建设要求和具体扶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持续推动慈溪市美丽乡村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慈溪市成功获评2018年省美丽乡村示范县、2022年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优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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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涂茨镇村民说事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催生共富共美之花。加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全市供水、电力、广播电视宽带、公共交通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居民养老保险、医保和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8.92%,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99.89%,全市建成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00余个。村级农村物流点覆盖率100%,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96%以上。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92%,500人以上行政村农村文化礼堂实现全覆盖,共建成农家书屋2080家。“艺术赋能振兴乡村”是宁波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大创新性举措。宁海县骆家坑村以艺术赋能乡村振兴,以“艺术赋能村民、村民建设村庄”为运作模式,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农旅产业经济不断壮大,探索出了一条既“富脑袋”又“富口袋”的艺术振兴乡村之路。

四是坚持农村改革,激活共富共美之泉。全市99.7%的村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社员(股东)396万人,其中鄞州区、余姚市、奉化区、江北区入选省级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试点,江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获评全国先进。象山县列入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并颁发了全省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大力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全市累计激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6700余宗,有效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海曙区、奉化区纳入省试点,积极探索提升亩均产出率。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基层自治形式,“村民说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村民说事”制度覆盖全市并上升为省级标准;鄞州区、象山县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全市省级善治(示范)村1217个,认定清廉村11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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