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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
(一)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配合做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和电子化管理,承担市级公务卡业务管理。
2.负责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3.协助做好市级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其他资金账户监管,配合做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相关业务管理。
4.负责市本级财政统发工资发放。
5.配合做好全市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二)机构设置
宁波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49.43万元,支出总计1049.4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62.49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49.4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4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4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9.42万元,支出总计1049.42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62.48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6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18万元,占72.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2万元,占11.16%;卫生健康(类)支出32.73万元,占3.12%;住房保障(类)支出134.38万元,占12.8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52元,支出决算为7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2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8.75万元,支出决算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75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人员职级调整据实列支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26万元、津贴补贴173.52万元、奖金289.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9万元、住房公积金132.50万元等。
公用经费10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7万元、电费11.88万元、工会经费15.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0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3.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开支;比2022年度增加6.70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年内有人员赴财政部帮助工作,差旅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
无。
3.部门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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