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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财政三举措助力“新农人” 建设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10: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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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曙区财政局围绕“三支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制定专项财政奖补政策,不断加大“新农人”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政策补助,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健全农业创业支持政策,设立返乡农民创业基金,鼓励高素质人才返乡建设新农村。对吸纳4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引才补助;对从事涉农类生产经营,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专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是筑牢基石,强化人才培训支持。依托新型农民、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培养出一批掌握技能、善于管理的农村人才。2024年区级财政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安排6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素质新型农民及乡土专家。今年以来,全区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训820人次(包括高素质农民培训220人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普及性培训2500人次。

三是拓宽渠道,推动农业多点开花。为推动乡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吸引人才回流,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海曙区域内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年度销售额给予奖励。为促进农业品牌发展,鼓励农产品“走出去”,对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农业展会、市场营销推介等,根据展会规模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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